泣泪诉求 尊敬的各位领导: 我叫向伟,男,汉族,共产党员,生于1982年9月2日。户籍:岳池县中和镇太阳坪村六组15号。公民身份证号:513621198209278358,现住:岳池县中和镇马路街。现就中和镇马路街卿明军连续半年以来的侵权与骚扰我家正常生活的情况反映如下: 事情的经过: 卿明军于2006年11月5日与我父亲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协议载明巷道属我方所有)并履行完毕,可没想到的是,2011年12月9日,卿明军公然违约,擅自拆除共墙,强占巷道,致使两家房屋贯通,于是我便报警。结果是不了了之。2011年12月25日上午9点,卿明军之妻谌小华手持斧头将我家防盗门砸坏冲击我家中,并将我家洗衣台与公用木门砸烂。无人敢上前制止,我便再次报警,还是一样的结果。不了了之。导致我家之后连续半月不敢关门。家人的人身安全严重受到威胁。 2011年12月26日早上7点,谌小华再次冲进我家中,将我用来晚上挡门的玻璃柜砸坏,扬言要我家停电停水。卿明军家中多次非法侵入我家中损毁我家私有财产,直接导致我家人的人身安全,及财产安全受到威胁和损害。 2012年元月1日再次进行骚扰,将其砸坏的玻璃柜残渣扔在我家门口,让我家中老小不敢出门,于是我又一次报警,同时我给中和镇刘书记打了第一个电话,请求得到救助。最终派出所作出调解,我家让出巷道使用权和所有权,双方达成共识并在派出所签订合同。 好景不长,卿明军家再次公然违约,故意挑衅,并于2012年2月初叫来中和镇政协副书记及派出所民警再次单方毁约。结果是调解不成,不欢而散。2012年2月19日当着派出所副所长的面将我妻子打伤住院,性质可恶,最终公安机关对他家之行为处以200元罚款,事情告一段落。 就在2012年3月30日卿明军一家再次冲进我家门市挑衅,并污蔑我家破坏他家庭,这种无中生有,无中生事不是挑衅是什么?连续半年,连续多次的挑衅,严重影响到我的正常生活。这期间并故意将煤球灶摆放在我家门市前,他家楼顶漏水,我多次提出,到目前为止我家中墙上从来没干。煤烟天天对着我家中熏。我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结果都一样。我只希望能有正常的生活。我本人于2000年入伍,2005年退伍回家,本着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做事的原则,不给政府添麻烦。可是自从卿明军这连续半年来对我家的挑衅寻事,有得到过公平的处理吗?难道就因为他父亲是退休老干部,幺爸是中和镇政协副书记,大哥是市广播电视局长,县公安局副局长是他亲戚,连当着执法人员动手打人就可以吗?而我违反政策超生,罚款1万元。可是同时中和太阳坪村,同月超生的群众罚款8000元,村支书告诉我说:你是党员应该带带头。 2011年我父亲病情恶化,卧床不起,村党支部取掉我父亲最低生活保障,我去追问,村支书回答说,搞错了。最后在我父亲病逝不到一个月,就将取掉了。我父亲患癌8年,花光家中所有积蓄,四处欠账,我找到民政部门申请大病救助补贴,从去年9月到现在,没见一分钱。而别人同时申请的早领了这笔费用。这一年来让我感受到了悲哀,一片黑暗,不见曙光,难道当今社会弱势真的就没理可说,可诉了吗?我不信,我会带着我全家一级一级的走,一级一级的访,我不信共产党的天下真没有弱势说理的地方。直至我家能正常生活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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