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有望上半年内执行新阶梯电价
2012-03-30 15:02:52 来源 南充晚报
记者 林晓丽
本报讯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表示上半年推出居民阶梯电价,电量消耗高于当地平均水平一定幅度将执行二三档电价。消息一出立即引起市民的关注,南充情况如何?昨(29)日记者从南充电业局了解到,早在2006年我市就在省上的统一安排下实行阶梯电价,此次国家政策出台后省上已经在着手制定新方案,届时我市将按照新标准执行。
据工作人员介绍,2006年我省和浙江、福建三个省份在全国范围内试点实行阶梯式电价,福建和浙江分三档收费,我省将阶梯电价结构划分了四个档次,从那时开始我市就按照标准执行。据了解2006年的阶梯电价方案为:月用电量60千瓦时及以下部分的,执行基准电价标准;月用电量在61-100千瓦时部分的,每千瓦时在基准电价基础上提高8分钱;月用电量在101-150千瓦时部分的,每千瓦时在基准电价基础上提高0.11元;月用电量超过151千瓦时部分的,每千瓦时在基准电价基础上提高0.16元。
近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要求阶梯电价定为三档,“一档”覆盖80%的居民家庭,具体电量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当用电量高于当地平均水平时实施二三档,其中“二档”每度电价提高5分钱,“三档”提高3毛钱。
根据成都媒体的报道,我省的阶梯电价新方案正在调整完善,近期将进行听证和成本监审,上半年内有望推出新收费标准。“省上的新标准出炉之后,我们将按照新标准执行。”工作人员这样告诉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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