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呼吁把“巴山公交公司”赶出巴中 近日,巴中巴山公交公司在公交车上播放或者张贴《告示》,告示上说根据巴中市老龄委(2011)3号和市物价局(2011)136号文件精神,“决定对70岁以上老年发放“老年人公交IC卡”。据说70岁以上的老年人持此卡可享受免费乘坐公交车待遇,这就以为这以前持《老人优待证》的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的资格将被取消,对此,有几个相关的问题请巴山公交公司答复: 1、《四川省优待老年人规定》第一条规定:本规定所指老年人为60周岁以上的公民,而你们将老年人介定为70岁以上,是谁给的这个权利?你们的权利只能是对持证人年龄虚假查证核实而无权随便介定。 2、在此之前,持《老人优待证》享受免费乘坐公交车是谁规定的?该不是老百姓?更不可能是空穴来风吧!而你公司以“告示”的形式作出的介定和决定又是根据什么出台的呢?难道是老龄委?物价局?如果是,怎么告示上直说了根据两家文件精神而未说“规定精神”? 3、如果按你公司介定的70岁以上老年人可享受免费待遇,那么请问巴中能有多少70岁以上的老年人乘坐?政府每年对你公司巨额的补贴将归谁? 以上综述,请你公司作出合法、合理、合情的答复,否则,恐怕所有持有《老人优待证》的老人不会买你公司这个帐,其结果只会对你公司带来麻烦! 最后,呼吁60岁以上老人和家有60岁以上老年人的子女及亲属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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