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1230|评论: 6

关于反映《红四乡惠民村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一贴的回复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3-15 13: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广大网民朋友:
你们好!
我是南江县农业局局长徐鹏,近日网友“34226525”
多次在巴中论坛、南江论坛反复发贴攻击、举报我,为让广大网民朋友了解事实真相,现将有关情况作如下说明:
1、红四乡惠民村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业主单位是红四乡惠民村,不是南江县农业局。
2、该村在确定施工单位时,根据《四川省天然林资源保护和退耕还林工程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四川省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天退[2009]4号)文件精神,采取的是“一事一议”方法通过随机抽选施工企业确定施工队伍,并邀请了财政、农业、林业等相关单位参与监督。
3、在收到对第一名中选企业的举报材料后,上述参与单位对该举报材料进行了调查核实,对调查核实结果的使用正确与否,请广大网民朋友查看(南项监办[2012]2号)《关于取消四川省天雄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选红四乡惠民村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施工资格的建议意见》(文件附后)。
4、该项目的监督、处理过程,县农业局一直由局分管领导、纪检组长及土肥站负责人参与,我本人未直接参与。至于我和XX属“亲家”关系说法,纯属无中生有。
5、目前,该事件已引起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并正在开展调查。相信组织会给我及广大网友一个公正结果,同时我也郑重申明对无中生有、诬告我的同志,我将保留我依法起诉的权利。
                                                        2012年3月15日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0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楼主| 发表于 2012-3-15 13:09 | 显示全部楼层
照片4.jpg 照片4 001.jpg

发表于 2012-3-15 13:10 | 显示全部楼层
:L:L:L

发表于 2012-3-15 13:26 | 显示全部楼层
:L:L:'(:L

发表于 2012-3-15 13:57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一目了然了吗,没有什么可论坛的

发表于 2012-3-20 17:54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情况明了,无异议了

发表于 2012-3-21 21:38 | 显示全部楼层
;P;P;P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