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四川罡兴律师事务所接受莽娃儿(王剑波)委托,将指派一名律师(全国律协行政法专业委员会委员)并配备两名助理,担任其行政复议的代理人。
2、王剑波及其家人希望能再委托一名省外的全国知名律师与我所律师共同代理此案。并提出如下人选:
杨金柱(湖南岳林律师事务所律师)、
陈有西(京衡律师集团董事长兼主任)、
袁裕来(浙江之星律师事务所袁裕来律师,全国律协行政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周泽(北京市问天律师事务所律师,原法制日报记者、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副教授)
等知名律师。
3、王剑波及其家人希望此案能得到国内知名法学家的点评。并提出如下人选:
贺卫方(北大法学教授)、
徐昕(北京理工大学司法高等研究所主任)、
童之伟(华东政法大学教授)、
唐尧(西南政法大学教授)
等专家学者。
4、介于王剑波本人已提起行政复议,在复议决定未作出前,我所不接受任何媒体采访。望各位新闻界的朋友见谅。
四川罡兴律师事务所
2012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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