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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溪县领导骂人报警 “110”火速误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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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8 14:37 | |阅读模式

       近期,蓬溪县发生了一起领导会上同一位老职工发生语言争执,觉得有失身份,急拨打“110”报警,两警车乘坐十余名警察赶到现场,将我带去派出所,在职工和社会上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

       2005年9月9日下午4:30许,分管蓬溪规划和建设局工作几年的该县领导到下属单位的房管所开调研会,在未作调查时在该局领导、房管所全体职工参加的调研会上声称“效能革命这么久了,为什么你们单位没有实行效能革命考核制度!”在他连续三次质问无人敢回答时(因他出口免官、撤职、骂人)。我作为单位一名老职工,觉得身为领导信口开河”,对我们单位进行诬蔑、诽谤,我就轻言细语地回答说“请领导说话要讲事实、讲证据,我们单位凡是党和政府有文件、有政策有规定的,都是不折不扣地忠实执行了的,我们单位的考勤表还是电脑打印的”。高*回答的人不是领导,就用手指着距约一米左右我的鼻子大声喝吼道“你姓啥子,你叫啥子名字,你在说啥子”。我回答道:“我叫邓智荣,别人叫我邓大爷(53岁)”。高*时怒发冲冠,用右手在会议桌上一巴掌,大声吼道:“你给我滚出去”。为此发生了争执。会后,高领导损领导,急拨打110报警,几分钟后,十余名警察乘坐两辆警车赶到现场将我带去派出所,询问当时的经过后无法处理尴尬收场。

       领导分别找县纪委、监察局、效能办等有关单位要求对顶撞他的我进行处理,在三部门找我核实后无法作出处理的情况下,为维护自己的声誉,他又强权责成县规划和建设局主要领导给我严肃处理,迫于高*淫威,县规划和建设局以蓬建发[2005]119号文以辱骂他人莫需有的罪名,对我给予告诫三个月,并停发奖金的处理决定,并在县电视台通报全县。我找到县规划和建设局有关领导后,该局马上又以蓬建发[2005]119号文,同一文号、同一标题、同一时间删除了停发奖金的条款,再次发文,在职工和社会上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我从05年9月9日起,向党的各级有关部门控告高*权压人的铁证事实。06年3月21日县纪委、监察局联合调查组撤消了对我的错误处理决定,全额补发了错误扣发我的奖金。05年底撤消了高*县发展局局长职务,但我的人格人品受到了欺辱,高*未向我赔理道谦和在电视台消除负面影响,我现在只好向社会呼吁。 
                            

          邓智荣
                              电话:0825--5386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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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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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8 14:55 |

一点公仆的心态都没有

这种人,让反贪局查一下,多半都有问题

发表于 2006-8-8 17:06 |
已将此情况反映至相关单位,请等待......

发表于 2006-8-8 17:21 |

发表于 2006-8-8 16:49 |

记到:在国际上不要和美国斗,在家里不要和老婆斗,在单位里不要和领导斗

发表于 2006-8-14 20:30 |

记到:在国际上不要和美国斗,在家里不要和老婆斗,在单位里不要和领导斗

发表于 2006-8-15 15:02 |
无语[em05][em05][em05][em05][em05][em05][em05]

发表于 2006-8-15 13:05 |
在国际上不要和美国斗,在家里不要和老婆斗,在单位里不要和领导斗![em02][em02][em02][em02][em02][em02]

发表于 2006-8-15 17:46 |
  查查他的官是不是买来的?

发表于 2006-8-18 10:31 |
中国官员的那点素质你难道不清楚,高素质的往往都当不了官,当官的都是低素质的人,这是中国特有的政治体制决定的,当官的权利就是特大,百姓就是比他们低一等.

发表于 2006-8-17 19:51 |

蓬溪的事还真的是多哈,为什么省委不来整顿一下,干什么吃的!

发表于 2006-8-18 21:06 |
老职工邓智荣:你可以向法院提起对领导高*的行政诉讼,要高*向你赔理道歉。

发表于 2006-8-19 13:50 |
现在早就过了议论权大还是法大的时候了。

发表于 2006-8-19 17:46 |

记到:在国际上不要和美国斗,在家里不要和老婆斗,在单位里不要和领导斗

版主.这个事怎么解决的哟

发表于 2006-8-19 16:59 |
领导眼里,他自己就是法律!可悲可叹啊![em01][em01]

发表于 2006-8-19 16:56 |
支持楼主一下。今后不能再顶昏官了。

发表于 2006-8-18 23:23 |
邓大爷,支持你,法制社会,一切以宪法为准.这种想一手遮天,大搞人治的昏官就该让我们的媒体曝光,告他,让他道歉!

发表于 2006-8-26 17:33 |

没想到自己就在蓬溪,今天才看到这个贴子,惭愧,我知道你告的是高平,不过谁来管嘛!

发表于 2006-8-27 14:21 |
你这一招够险的,当今社会,弄不好可能要进拘留所。还好,其他领导还可以

发表于 2006-8-27 12:25 |
[em03][em03][em03][em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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