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滨江大酒店”
“黑宰”客人无人管 近日,本报记者多次接到群众热线称:位于南充市顺庆区小东街的“滨江大酒店”以各种借口强行向外地客人收取“赔偿费”、“污染费”、“清洗费”等。 为了印证群众反映的情况是否真实,2012年2月16日,记者赶到南充市“滨江大酒店”展开了暗访调查。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酒店服务员告诉记者:“向住客收取‘污染费’、‘清洗费’和‘赔偿费’是常有的事,例如:前不久,一位李姓客人在结帐时,酒店告知房间地毯被烟头烧了一个洞,被强行收取了200元的‘赔偿费’, 我个人认为这是酒店在‘宰’客人,因为客人在住店时,酒店并未向客人做交接,因此在认定上缺乏依据”。 另一服务员告诉记者:“我们负责房间的整理工作,非常清楚房间的情况,地毯上或床单上一个原本就存在的小洞,经常向客人反复收取‘赔偿费’, 酒店一般针对的都是外地客人”。 ……。 次日(17日)上午9时,记者来到该酒店大厅,等待可能出现的情况。11时左右,一位客人在结帐时,被酒店告知床单被烟头烧了一个洞,要收取“损失费”, 客人辩称自己从不抽烟,哪来的烟洞?并要求鉴定,经过争辩,酒店改口说房间有污染,并强行收取了“污染费”70元。 经记者调查得知:该客人住807号房,因感冒引起呕吐,房间地毯被污染。 本报记者向收银台工作人员出示了由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核发的《新闻记者证》后,在现场进行了公开采访。 当记者要求酒店出示这些收费项目的法律依据时,收银台工作人员及酒店大厅负责人声称:我们每个房间均有服务指南,上面写得很清楚,这就是收费依据。 随即,记者电话采访了南充市旅游局执法大队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称:“如果污染没有造成永久性无法清洗,酒店是不能向客人收取‘污染费’、‘清洗费’的,再说,收取这些费用,必须有物价部门的收费项目许可”。 该工作人员还称:旅游局只对星级酒店进行监管,建议向南充市物价局和南充市商务局进行反映。 由于南充市物价局已归属南充市发改委管辖,记者便以书面形式直接向南充市发改委进行了反映,而相关工作人员却回答:现在物价的收费政策已放开,酒店要怎么收费是他的权利,我们管不着。 这样的回答显然与之前记者电话采访四川省物价局政策法规处相关工作人员的说法完全相反。 据悉,酒店的房价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自由定价,而其它项目的收费,诸如:“罚款”、“赔偿费”、“污染费”、“清洗费”等,均应该由物价部门核准。 南充市发改委某工作人员是业务不属还是故意为违法收费进行开脱?记者不得而知。 一位业內人士指出:“酒店本是为客人服务的,酒店的清洁工本来就是打扫卫生的,南充“滨江酒店”的做法,是把酒店清洁工的工资转嫁给了客人,这是违规违法的,这也太黑了。” 随后,记者又向南充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南充市商务局进行了反映,截止记者发稿时,没有得到任何答复。 在此,记者向社会各界人士呼吁:小心提防被南充市滨江大酒店“黑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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