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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腐败,人大饭桶,为被家乐福非法剥削的20万促销讨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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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14 15: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法腐败,人大饭桶,为被家乐福非法剥削的20万促销讨公道

本人为高新(2011)民案原告,对高新区法院故意错判曾

一;本人诉请第三被告成都思睿公司支付应付未付提成,原被几方都已承认应付未付,而高新法院竟判本人要求第二被告键宇生物公司支付提成不支持,而且第二被告键宇生物公司已支付.请问高新法院我何时找第二被告键宇生物公司要过提成?第二被告键宇生物公司已支付依据何在?

二;高新法院以第一被告家乐福销售提成及赔偿不属本案,为另一民事关第,请问高新法院提成何时不属劳动报酬,不属劳动法范围是属婚姻法还是妇女儿童保护法?

三;法院以第一被告家乐福与第三被告成都思睿公司合同驳回本人要求第一被告家乐福支付工资诉请。请问第一被告与第三被告在未征得本人同意也未告知本人的情况下所签合同能作为判决依据?第一被告与第三被告签一份不支付工资的合同我就白工作?做事不拿钱成了天经地仪的事了?

四;本人为报酬耗费整一年的心力,本人要求依劳动法82条未足月足额支付应双倍赔偿也被驳回。
3次起诉4次开庭,NN次来回600多里来蓉奔波,交通,住宿,误工等直接损失等费用不足要求依劳动法82条赔偿的十分之一,本人要求依劳动法82条规定未足月足额支付应双倍赔偿被驳回,请问情理法理何在?
五;判后释疑解释为本人为第一被告家乐福工作要看第二被告合同,但第二被键宇生物公司何时已第一被告和我有合同?本人与第二被告键宇生物公司已履行了各自义务。现在为第一被告家乐福工作让我找第二被告要工资不是太牵强了吗?
 打工领取报酬,这是天经地义,是我应该得到的,为何在法律如此健全的今天,反而得不到保护?是世态炎凉,还是人为的操控,又还是中国的普通民众就该遭受这样的遭遇?法律为谁而定?法院为谁而设?这一切难道不让人质疑吗?我一个普普通通的弱女子,离乡背井来到成都,付出我的心酸和汗水,索要我该得的回报也有错吗?没有。为什么那些狗仗人势,道貌岸然的领导就可以这样目中无人地欺压于我?天理何在?法理何在?情理何在?难道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只是一张白纸,这不是个例而且是被家乐福非法剥削的20万长促不公遭遇的缩影,家乐福恶名在外,中国政府就那么无能?人大的监管责任去哪了?家乐福非法用工的事多少主流媒体报道中国政府还让家乐福继续嚣张,国家尊严何在到今天还洋垃圾让继续嚣张,但家乐福这种嚣张行为在任何一个小国都不敢,只在中国才敢使用,人大代表及制定财产保护法的立法界饭桶们为祖国尊严能完善下劳动派遣法,让我们这些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劳动者维护我们的合法利益。更希望被家乐福非法剥削的20万促销能团结起来维护自已的合法利益。
   本人的律师为成都通典律师事务所卿又萍先生在劳动法方面有很深的造诣,也是位有正义感道德品质很高的优秀律师,希望有更多的受家乐福非法剥削的促销员能和我一起和家乐福真正PK一次,打一次集体官司让家乐福知道中国底层的劳动者也是有骨气的.如果中国是温馨和谐的国家,那么请大家献出你那善良的爱心,站出来,伸张正义吧,来帮助我对付那些没有人性的畜生,去把那压迫我们的洋垃圾家乐福赶出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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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14 15:40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事情进展到什么程度了?

 楼主| 发表于 2012-2-14 15:5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人于2010年7月与四川生物键宇公司聘请,由经销商成都思睿商贸公司派往成都市家乐福红牌楼店工作。工作期间,我服从管理,听从安排,任劳任怨地工作,并且业绩一直名利前茅。由于在工资、提成方面,成都思睿商贸公司公司领导以家乐福利应由家乐福支付,顾与领导发生语言的碰撞被开除并拒付报酬。在多次商谈下,还恶言相向,对我人身攻击,坏我名声。万般无2010年5月我起诉至成都市劳动局,请求劳动仲裁委员会为我找回正义,要求第一被告家乐福支付工资及提成差额,要求第二被告四川生物键宇公司支付我应该得的工资。要求第三被告成都思睿商贸公司支付所欠提成。(我与聘用单位第二四川键宇,第三被告成都思睿商贸公司约定的工资及工作范围为袍哥牛肉9个单品促销工作,工资由四川键宇支付,提成由成都思睿商贸公司支付。)但在家乐福主管整个特产通道上千个产品的生产日期清理,上货备货,清洁卫生,更换价签等工作,早班还卖半小时的散装米,但领提成时成都思睿商贸公司以供价支付而且长期拖欠,理由是家乐福的利润由应由家乐福支付,本着依照劳动报酬法,付出与劳动报酬对等的原则,要求第一被告家乐福对我支付成都市最低工资标准850元)还我应该得的工资和提成。

  2010年7月25号开庭,庭审中,我当庭阐述与被告方的劳务纠纷,并得到法官的采纳,判成都思睿商贸公司支付承诺应付提成,在成都市劳动局红红彤彤的章证明是我应得劳动报酬下被告不仅不支付还在网上以我是敲诈勒索,诈骗等言论抵毁本人名誉,不得已再次起诉至高新区法院

 楼主| 发表于 2012-2-14 15:5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2楼
请耐心看,本人会传上法院的判决书及证据,不会让你们失望的,法官现在是以审案不细为由解释,但我能证明法官是故意错判,曾找过法院信访,给的说法是叫我上诉,已经看到法院的腐败及黑暗了,对法院失去信心不想上诉,只想让大家看一下已审案不细为由的解释多么苍白多么可笑

 楼主| 发表于 2012-2-14 16:06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年5月上诉至成都市劳动局仲裁委请求就本人与家乐福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据劳动付出与劳动报酬对待原则要求家乐福支付本人应该得工资及提成

  家乐福庭辩称价签与销量单未盖家乐福公章不能作家乐福真实售价不作提成依据,思睿商贸公司租用家乐福专柜与本人无劳动关系,无证据证明为家乐福工作故不支付报酬等无耻言论现作驳斥

  一:价签为家乐福专用,上有家乐福特有短码,现也能在扫价器上使用,而且家乐福正使用中的上面万张价签同样未盖家乐福公章,哪位顾客不是照价签支付,家乐福也不是以价签金额作标准出售商品,家乐福何时成为自由市场可讨价还价?

  二:销量单注明家乐福所在门店商品进价,出售价,销售数量,销售金额,毛利,毛利总额,收业收益等都与专柜结算方式不符(负赢亏,价自定,货不从家乐福收货部出入,销量单也没进价,毛利,毛利总额,及收益总额~~。如本158克手撕牛肉为例,进价及提成专柜为自为27。61元,价签及实际售价为38。5元,活动10天售价为32元,照正常38。5-27。61=10。89,活动10天32-27。61=4。39,此部分为家乐福毛利,成都思睿商贸公司也以些为家乐福利应该找家乐福领至今未付。

  三:本人使用工作证为家乐福14课促销员,工作时间,工作范围,工作职责及考勤由家乐福制定及管理,也曾因遛洋狗价签未换到位进行过现金处罚,但考勤及排班表工作状态监控在家乐福拒不提供本人。而且家乐福以我是专柜未为家乐福做事为由拒付报酬(其实家乐福也知道长促在家乐福是他们认为的免费劳动力),专柜有明显标识

  可是9月我多次去被告方思睿处领拿判决应付报酬,魏姓老总拒不支付,万般无奈,我再次起诉至高新区法院。10月31日开庭,判决二被告支付工资一万多一点。所有人都认可的第三被告应付我而未付的提成。可是第二被说已经支付不支持,事实我没有拿到付款。如有付款,那付款依据何在?而且我应由第三被告支付的,怎么会判我不应找第二被告支付?本人证人证言以及第二第三被告都能证实的依据,却仅凭第一被告空口白牙否定,就作为判决依据,这是何道理?口口声声说法律是公正的,是匡扶正义的,是保护合法公民不受侵害的,为何任由被告的嚣张气焰,逍遥法外?难道法官收了被告的贿络,不敢执行。请看下我手机拍下的起诉书及判决书,第二被告第三被告主体是谁,

 楼主| 发表于 2012-2-14 16:12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2-2-14 16:14 | 显示全部楼层
有血性有正义感的先顶下,因本人是电脑盲现在还在研究怎么把这些东西发到网上

 楼主| 发表于 2012-2-14 16:43 | 显示全部楼层
请看清我第三被告的名称及诉请

 楼主| 发表于 2012-2-14 16:48 | 显示全部楼层
因电脑盲,大家将应变看,倒着睡着我也没办法,

发表于 2012-2-14 16:56 | 显示全部楼层
你相信司法公正吗,你相信律师吗,吃了原告吃被告,认命吧。

 楼主| 发表于 2012-2-14 17:0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方洁 的帖子

现在不相信法院了,但我相信我们很多的民众是有正义感的,判决书已生效不可能改判,现在想让大家看一下我们国家职能部门是怎样欺凌老百姓为谁服务的,仅此而与

 楼主| 发表于 2012-2-14 17:19 | 显示全部楼层
实在不地传,只好在这用文字说明,如有愿意帮忙的朋友请与我联系帮我传一下
一;我起诉的第一被告为家乐福,第二被告为键宇生物公司,第三被告为成都思睿公司.
起诉要求第一被告支付工资及利润提成,要求第三被告支付供价应付未付提成,(几被告也承认应付未付),但法院判的是我不应该找第二被告要提成,而且竟在没有支付依据判第二被告已支付,(实际现对方也承认未付),而且口头判决的时候我也曾多次告知道,法官以不判对方也答应给也会给为解释,请问判决都不付的钱我怎么去拿?
而且在此之前我去要应得报酬对方就发以我是要卖逼钱言论,而且在成都市劳动局红彤彤的判决书让对方支付而对方拍着口袋说钱在我包里想给就给,,还在网上发以我是敲诈,诈骗,骗子等言论,大家说一下如此判决我敢去拿那钱吗?不管拿不拿我应该怎么回击敲诈,诈骗,骗子等言论。法院如此判法让我尊严何在?

 楼主| 发表于 2012-2-14 17:33 | 显示全部楼层
二,高新法院也认可了那部分提成我未拿到,但不属于本案应是另一民事案,,我打的就是劳动法官司,我不是法官也不是律师,但我看劳动法也说了提成应该为劳动报酬,高新法院以第一被告家乐福销售提成及赔偿不属本案应是另一民事案,大家帮我分析一下拿劳动报酬应该是离婚案还是????
三,法院也认可了我帮第一被告家乐福做了事没拿钱,原因是因为家乐福与成都思睿公司签定的合同说明家乐福我们在的费用由成都思睿公司负责.(但这合同未经本人同意也未告知本人情况下签定)。
大家评一下,本人应该承认这合同吗?而且就算这合同有效那为何不判成都思睿公司支付工资而在判后释疑解释要找第二被告键宇生物公司?
既然法院认定为第一被告家乐福做事应该找第二被告键宇生物公司讨要为何采用家乐福与成都思睿公司合同,为何不判?

.

 楼主| 发表于 2012-2-14 17:44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本人为报酬耗费整一年的心力,本人要求依劳动法82条未足月足额支付应双倍赔偿也被驳回。
3次起诉4次开庭,NN次来回600多里来蓉奔波,交通,住宿,误工等直接损失等费用不足要求依劳动法82条赔偿的十分之一,本人要求依劳动法82条规定未足月足额支付应双倍赔偿被驳回,请问情理法理何在?
  法院驳回的理由是对方愿意支付而且没有投诉举报处理过所以驳回
大家评一下,从去年对方就愿意支付但就是不付。从青羊区劳动局到成都市劳动局再到高新区法院还不够吗?执法部门红彤彤的章让对方支付而对方拍着口袋说钱在我包里想给就给,我不仅有录像而且有屋业证明多次上门寻求解决方案,可法院仅以被告愿意支付为由驳回我起诉要求,要愿意支付用得着一年,用得着上4次庭?用得着我几十次600多里往返成都???????

 楼主| 发表于 2012-2-14 17:45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被告与第三被告签一份不支付工资的合同我就白工作?做事不拿钱成了天经地仪的事了?

发表于 2012-2-14 20:10 | 显示全部楼层
法院是为谁服务的?有钱人???万恶的法院

发表于 2012-2-14 20:11 | 显示全部楼层
顶!!!!!!!!!!!!!!!!!!!一定顶!!!!!!!!!!!!!!!!!!顶到法院给个说法!!!!!!!!!!!!!!

发表于 2012-2-14 20:32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有钱的就是了不起,违法犯罪的事全给他们干了,还个个都干得理直气壮,看来法律规定真的只是帮助镇压平民百姓的....

发表于 2012-2-14 20:33 | 显示全部楼层
谁叫你不给法官红包!!!!!!!!!!!!!!!!!

发表于 2012-2-14 20:3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人诉请第三被告成都思睿公司支付应付未付提成,原被几方都已承认应付未付,而高新法院竟判本人要求第二被告键宇生物公司支付提成不支持,而且第二被告键宇生物公司已支付.请问高新法院我何时找第二被告键宇生物公司要过提成?第二被告键宇生物公司已支付依据何在?
  判案法官太有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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