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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城关镇强拆私房 还做假收据和协议骗房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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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14 13:39 | |阅读模式
     四川省仁寿县1976年2月城关镇领导江元清,曾文俊,侯干事等人强拆张秀珍私房后,做假收据,假协议,欺骗文盲张秀珍的冤情至今不给解决。下图就是做的假收据。领条左侧是领导江元清叫财务给钱给李华洲,看字迹“李华洲赔损叁佰贰拾元”我敢说100%是江元清本人的字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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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时做的假卖房协议,签字又是一个名字---李华舟    。 连李华洲的签名  私章都是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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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李华舟本人的自诉。。下面还有李华舟本人以假收据内容写的领条。。为了大家比对他本人的笔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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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图是假收据领导签名处放大的,,一看字迹就是书写领条笔迹一人写的。。请看"李华洲  赔损叁佰贰拾元"等字迹。。。不是一人所写吗?而日期,,为什么还写成2月8日和2月10日呢? 6.jpg


       这是证明房子是张秀珍的,,而不是李华舟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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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图是   李华舟  为做笔迹签定而按领条内容书写的亲笔笔迹。请与上面第一图原始收据比对。就可以看出,,当时作假的原始领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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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图是说明搬迁费得收据存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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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图是张秀珍私房被强拆后,,没有拿到一分赔偿,在街边像讨口子一样住了一年半后,被安排住进公房后的交租记录。张三娘是张秀珍的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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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事人;  

    张秀珍   (外号;张三娘)房子所有人   文盲  1921年12月出生
    李华舟    (张水先的老公)当时在农机厂上班,小学文化,房子被强拆后,家人误会是他 把房子签字卖的和把钱领了,张水先就与他离婚了。(而不是李华洲,他们作假领条是李华洲,我们也不知道李华洲是谁?)
    张水先     张秀珍亲身女儿,1946年10月出生,无文化,当时在区上朱家道班上班。房被强拆后与李华舟离婚。

    李林忠     张秀珍孙子,1972年出生,强拆时在家,
    李洪英     张秀珍孙女。现在香港定居上班
   曾文俊      江元清    侯干事   是当时城关镇组织强拆张秀珍私房的领导,执行人。


    诉求;

    1;赔偿我家私有房产120平方米,和烧房倒后作为自留地的200平方米地(张秀珍祖上是烤酒,做豆腐干的,自家场地很大),和私房被强拆后租房居住35年的租房租金。
    2;政府要严惩作假领导。存档资料收据签名与协议签名不是一个名字,所以有人故意把协议原件收藏起来了。

    3;数落仁寿县城关镇过错;A房产所有人是张秀珍的,为什么他们要去找李华舟协议?B;为什么存档协议上李华舟没签字,还作为有法力依据,强拆张秀珍私房?C;房子被强拆后一年半,张秀珍一家却住路边一个棚里,受尽风吹雨淋,当官的是如此为民服务的?D;为什么他们拿不是李华舟签写的收据和协议骗不识字的张秀珍?E:为什么张秀珍这么多年的不断找城关镇政府,却没人出来解决?难道仁寿县政府就如此黑暗,腐败?G为什么我们为维权而上访,却要被软禁,限制自由?国将不国?法将不法了?


    事情经过;


      1976年,2月城关镇要修建居民点,需要占用张秀珍私房草房4间,及厕所,猪圈,有120平方米左右。还有解放前就一直做烤酒坊的园地(改为自留地,种菜)200平方米。当时曾文俊,江元清等人找到张秀珍说要买她的房子。张秀珍不愿意卖,因为是祖传的,卖了就没住的地方了。曾,江等三人找到张秀珍女婿--李华舟,协商搬迁一事。现具李华舟说:“1;可以搬迁,2,必须赔偿房子一套,只要一楼的。作为换房。”达成口头协议。事后李华舟回农机厂上班,并没有签署任何书面协议和领款条。此时曾文俊,侯干事给张秀珍说,与李华舟协商好了,可房主张秀珍什么都不知道,他们就带人开始强拆私房。55岁的张秀珍,带着年幼的李林忠,李洪英,被安排住在公路边上,只搭了个棚,起风下雨根本无法遮挡。
     
      张秀珍的房子被强拆后,多次带李林忠一起去城关镇找领导解决搬迁赔偿一事。侯干事,曾文俊都是拖延时间说;"房子修好后会给你们安排。”我们连搬迁赔偿费都没拿到一分,就在路边住了一年多。
     
      1977年,安排张秀珍住进公房,城关镇要求张秀珍要每年缴纳房租,此时李华舟因犯罪坐牢,张秀珍感觉不对就去找城关镇领导说理;“为什么强拆我家私房,没有给我们赔偿一套房子住?”城关镇领导却说;“你的房子被李华舟卖了,他也把钱领走了。”估计当时作假领导以为李华舟会被枪毙,就作假,拿出假收据,和协议骗不识字的张秀珍。张秀珍回家把此事给女儿张水先一说,我们家都以为是李华舟干的。于是张水先与李华舟离婚,李华舟就成了我们家的败家子,仇人。他们一起犯罪的有的被枪毙了,而他却判了10多年。(其实他根本没有签任何协议,和领款条。2012年2月李华舟从云南回仁寿,我找到他,把这一事一说,他才说根本不是他签字和领了钱。我才仔细看领款条,发现确实日期,字迹都是一个人写的。而协议我是在1996年在房管所档案室亲眼见到原始存档协议原件时就发现,书写协议人一人把协议连李华舟的名字一起签上去的。就是假协议。)
      
      我家私房被强拆后,居然被安排住进了公房,我们又没有拿到一分搬迁赔偿款。于是张秀珍就隔三差五的带着我一起去城关镇找领导说理。而他们就是不给解决。我清楚的记得那些领导都被张秀珍骂过。
     
     此事一拖就到1976年,张秀珍含冤死去,我就开始接手此事继续找政府,要求解决此事。1976年10月我找律师梅毅和我一起去房管所档案室,查到当时协议原件,我亲眼见到原件,看字迹就是一个人书写协议后,再把李华舟名字填上的。我要求拿去复印,管理档案人不允许。我只好手抄原件。我接着开始写申述书交给当时文林镇万镇长。他了解后批复说:“档案移交房管所,要求房管所解决。”看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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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6年11月房管所李思根所长找出李华洲领款收据复印件给我说;“钱是李华洲领走了。”一样不给解决。又叫我去找政府。

     1997年我去深圳打工,2002年回家,我又去复印申诉材料交到信访局,县政府。2004年我和我妈妈张水先一起又去找县委,却叫我们去县委大门对面一楼哪里去登记申诉。事后也是没人管。2007年我开始把我家遭遇在网上以日记发布。这时有人找到张水先说;“把你的儿子管好,叫他别再网上乱说。”

    2011年10月我又去找信访局,他们又是踢皮球。于是我给网上信访局发邮件。看下图去给我如此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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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12月12日,我去仁寿县房管局,在侯雪峰的办公室发现了新的证据,我忙用手机趴下来。就是以上的领条收据,还有注明是搬迁费的存档资料。这才发现领款人不是李华舟,而李华洲我们不认识。过了几天李华舟在云南打电话给我,我才问他,是不是他当时签了协议,领了钱。李华舟否认签过任何协议和领过钱。于是2012年1月10日我去四川省政府信访办上访,当时被狗腿子劝回仁寿,文林镇余勇说过了年后给我们调查解决。


     2012年2月3日找到余勇镇长,却说:找过当时处理的领导曾文俊,说房子是我们祖业一直传下来的房子。可依据档案收据有人把钱领了,要我们去找李华洲。对于我们的诉求也不予支持。说白了也是不给解决。


      2012年2月5日,李华舟从云南回仁寿,我找到他,叫他看协议,和领款收据。他说;“我从没签过任何协议和领款条。看原件,书写人的字比我的写的好多了。当时在,老房子外,江癞子,曾文俊等三人找我协商过这事。我是答应搬迁,并没有说卖给他们,那时要求以房换房,要求要在一楼,要换套房子。你们可以去做笔迹签定。”于是2月6日上午,我和李华舟去文林镇政府找到余勇镇长,李华舟当面给余勇镇长说明当时情况。余勇就叫我去找律师,走司法途径,做笔迹签定。下楼,我就要李华舟书写份跟领款条内容一样的条子给我。(附在上面,注明做笔迹签定用的)

      这就是我家辛酸遭遇。私房被强拆,赔偿没拿一分钱。却被政府领导作假协议,假领款条。给欺骗了。我想当时作假的领导,,连李华舟的名字都没有搞清楚就在1976年做了个假收据。并且日期也能看出问题:2月8日领钱,9日写协议,10日自己又签名。说是搬迁费存档。还刻李华洲私章。搞的领款条名字,与协议名字都不是一个人。共产党的一些干部作假手法也不高明啊。只知道欺压我们贫苦百姓,欺骗不识字人民。


      事情过了36年了,终于在今天,我把事情全搞明白了。我们家在这36年中,老是找仁寿县文林镇政府,县政府,信访局。可没有一个官是为民做主的。


     李华舟从没用过别的名字。从当兵到退伍,到农机厂工作,到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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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来,我们家一直是错怪了李华舟。
    接下来,我会继续上访。直到给我一个公正公平的赔偿为止。我会把我的上访被软禁,被限制自由等一切经过写出来,在网上公布,也会找报社给报道。还会叫李洪英在香港找报社媒体宣传,让世界都知道,身在中国的百姓是如何的苦难。我们要维权。。
      

     申冤人;  张秀珍   张水先    李林忠   李洪英                  15680368960     13734915305
                                 2012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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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14 17:15 |
这样的陈年案件,怕当官不好给办理哟
发表于 2012-2-22 17:31 |
哎....现在当官的不是为人民服务啊,是为钱服务啊。

发表于 2012-2-23 19:16 |
时间太久了,估计不得认现在行情了

发表于 2012-3-6 08:55 |
kandao

发表于 2012-3-6 14:01 |
鼓励一下,帖子非常好

发表于 2012-3-7 20:02 |
谢谢楼主哦

发表于 2012-3-23 13:39 |
加油,不泄气!就算得不到什么,也得让那些当官的好好瞧瞧。
发表于 2012-3-27 15:37 |
眉山市各县政府普通官员平均收入排行榜:
仁寿县8.8万元/年;东坡区7.2万元/年;彭山县6.8万元/年;洪雅县8.0万元/年;丹棱县5.8万元/年;青神县6.4万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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