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小平向记者展示了平太信的3件遗物原件,其中引人关注的是一张签发于“1956年7月28日”的结婚证。结婚证类似老式奖状样式,长380毫米,宽260毫米,证书正上方印有叠加的红色国旗和金色麦穗图案。左右两边有鸽子和盛开的牡丹花,寓意百年好合,花开富贵。结婚证内容显示:“29岁”的平太信和“18岁”的姜桂香“双方自愿,结为夫妻,经审查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相符予登记特发此证。”在结婚人处盖有平太信的印章和姜桂香的手印。结婚证由“太原市北城区”某街道办事处盖印签发,因印章部分模糊,具体街办名称尚难辨认。
除了这张跨越半个多世纪的结婚证,姜小平还向记者展示了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华北军区政治部、司令部”于“1953年6月”颁发给平太信家人的一份《革命军人立功喜报》,该喜报长510毫米,宽380毫米,正面装饰着五星红旗和八一军旗,黄色方框下绘有海陆空三位军人半身像,其内容为“贵府平太信同志,在医院休养中,创立功绩,业经批准立三等功一次;除按功给奖外,特此报喜,恭贺平太信同志为人民立功,全家光荣”等,立功喜报加盖有中国人民解放军华北军区的大红“关防”印章。喜报背面是“立功证明”表,在“立功时间地点简要”栏里,有用钢笔填字的内容:“1953年6月15日始入住通县第二后方医院,服从治疗,遵守医院纪律,担任休养排长,带动大家搞好工作关系,使全排没发生过事故。”证明加盖有“中国人民解放军华北军区第二后方医院政治处”的大红印章。
姜小平向记者展示的第3件文物,是一份1962年9月19日,由“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大同办事处”签发的“第00036号”任命书,任命平太信为“总后勤部大同办事处司令部汽车连指导员”。
据姜小平透露,这批英雄遗物是其今年年初从重庆万州一位藏家处所得。他告诉记者,去年年底,他曾向在朝鲜战场赢得美名,被彭德怀誉为“万岁军”的38军军史馆无偿捐赠多件军史文物,得知该军战斗英雄平太信的这批文物线索后,费尽周折收藏到它们。他希望通过本报与英雄后人取得联系,告诉他们会好好珍藏这批遗物,如有机会将把这些遗物捐赠给其家属或38军军史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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