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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须谨慎,因言会获罪———评论坛知名网友春节期间被拘留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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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7 17: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传说中的事得到了证实,本论坛某知名网友因言获罪,被拘留五天——初八进去,初十二恢复自由。

     大致了解了下此事,缘于有人在他工作电脑上,以另外的ID,发了个关于殡仪馆发奖金的帖子。此事民政局专帖作出了回复,指出事实不确(回复附后)。

      但没想到,因为这个,他最终被拘留五天。更令人难以理解的是,处罚他援引的《治安管理处罚法》条款竟然是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说难以理解,是因为该条款界定的行为是:“扰乱......秩序,致使......不能正常进行......”。难道春节期间,殡仪馆工作人员因为奖金问题受到了困扰,就不烧人啦?或者还有什么其它可能?望民政局再回复解惑。

     数月来,这已经是第二次(仅是已知的)有网友因为言论而被拘留。这在某种程度上提醒大家,要有一定的自我保护意识:在叙述事情时,对证据不确凿的事,不宜下定论。另一方面,也令人感到,这地方的言论自~由,正在经受考验。

     发不实消息的人,固然有过。但为了这些小事,动不动就拘人,这种行为值得商榷。那么多论坛曝光出来的大事:假窨井盖事件、财政局公费旅游事件、《南充晚报》涉嫌造谣诬蔑公安事件、私印教材事件、公车私用事件......这么长时间了,有人管过吗?有人被处理吗?为什么屁民们的一点牢骚,几句不确消息,就须领受如此刑责?
     
     依我个人看,这大事不为,小事戚戚的套路,依旧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思维;更有打压网友的嫌疑。否则怎么解释这种矛盾?怎么体现法律的公正公平?
     
     作为网友,咱们该如何看待这种事呢?从此三缄其口,道路以目吗?还是严以律已,继续与社会不良现象斗争下去?

     希望大家讨论一下此事。我个人认为有讨论与声援的必要。因为,有一天,这种不公可能会落在你我头上。

     在此,应一个朋友的要求,我贴出一个德国牧师的这段话作为结语:

     “起初他们迫害共产党员,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马克思的信徒。”
     “后来他们迫害犹太人,我没有说话,因为我是日耳曼人。”
     “再后来他们迫害天主教徒,我没有说话,因为我是新教牧师。”
     “最后他们迫害到我头上,我环顾四周,却再也没有人能为我说话。”      
                                                                    ——马丁·尼莫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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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2-7 17:31 | 显示全部楼层
惹事的帖子:
未命名.jpg

民政局的回复:

162429we1yv6bqba89l8qr.jpg
参与人数 2 小米椒 +20 收起 理由
大刀向贪官砍去 + 10
毒日头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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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7 17:33 | 显示全部楼层
:L:'(:dizzy:

发表于 2012-2-7 17:48 | 显示全部楼层
动不动就拘人,且处罚依据很牵强,公权“威武”啊!

发表于 2012-2-7 17:52 | 显示全部楼层
反映事实是好事情,可以大家监督。如果是造谣什么的,我觉得应该打击,这种人很可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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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2-7 17:54 | 显示全部楼层
天地山水 发表于 2012-2-7 17:5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反映事实是好事情,可以大家监督。如果是造谣什么的,我觉得应该打击,这种人很可恶的

假窨井盖事件、财政局公费旅游事件、《南充晚报》涉嫌造谣诬蔑公安事件、私印教材事件、公车私用事件......

这些人可不可恶?该不该处理?有没有处理?为什么?

发表于 2012-2-7 17:55 | 显示全部楼层
在XX大于法的今天,违反什么只是他们对老百姓的又一种方式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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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2-7 17:58 | 显示全部楼层
花絮:该网友在拘留所中碰到了著名的“宝马男”。:lol

发表于 2012-2-7 17:58 | 显示全部楼层
“大致了解了下此事,缘于有人在他工作电脑上,以另外的ID,发了个关于殡仪馆发奖金的帖子”。。。。。。。。。至于你们信不信,反正我不信,自己的电脑别个来发帖,大家觉得这可能吗?既然是工作电脑,你自己是怎么管理的?作为使用者你有没有责任,如果谁到你电脑来发个色情淫秽的,或者其他乱七八糟的怎么办!!!!况且谁会跑到别个的电脑上去发帖,这个被其他人看到了应该比发帖的风险更大吧,是不是这个人使用者也就是发帖者不好意思承认,找的借口呢!!!人品问题,呵呵,这个事情不好说得,我个人觉得不良的行为我们确实该监督,不管他是单位还是个人,还是烧人的殡葬管理处,但是如果道听途说就来说的话,呵呵,确实不好得,大家说呢!!!!!!!!
发表于 2012-2-7 18:01 | 显示全部楼层
:L:L:L: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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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2-7 18:03 | 显示全部楼层
天地山水 发表于 2012-2-7 17:5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大致了解了下此事,缘于有人在他工作电脑上,以另外的ID,发了个关于殡仪馆发奖金的帖子”。。。。。。。 ...

就象公安会讲法律,会讲证据一样,俺也开始学习讲话要十分慎重。

既然没亲眼看到他在发帖,自然该用这种词语描述事情。

你觉得不科学哇?
发表于 2012-2-7 18:17 | 显示全部楼层
乱说话就该受到应有的惩罚,这一点毫无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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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2-7 18:19 | 显示全部楼层
贴首歌娱乐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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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身体靠着你两眼紧闭
我的手重复地摸着我自己
我要满足我自己也给你一个刺激
我要告诉你一切但不要你生气
我不再爱你我也没有恨你
虽然你还是你
我没有力气我也没有必要
一定要反对你
我去你妈的 我就去你妈的
我背后骂着你
我们看谁能够看谁能够
一直坚持到底
我的两眼睁开却充满委屈
看着你的样子我心中更感到压抑
我想唱一首歌宽容这儿的一切
可是我的嗓子却发出了奇怪的声音

发表于 2012-2-7 18:23 | 显示全部楼层
更能说明一些人内心的虚弱。

发表于 2012-2-7 18:26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天有眼444 发表于 2012-2-7 18:1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乱说话就该受到应有的惩罚,这一点毫无质疑。

:o:o:o???

发表于 2012-2-7 18:33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意见
不要乱说话
乱说要遭抓
抓了该背时
这就是天下
我就不说话
所以不背抓
网友要谨记
不要乱说话

发表于 2012-2-7 19:00 | 显示全部楼层
在强权社会,一切都那莫战战兢兢。这种这些小事,动不动就拘人,确实有点过了.....不过“缘于有人在他工作电脑上,以另外的ID,发了个关于殡仪馆发奖金的帖子”这就有点搞笑了;P
发表于 2012-2-7 20:20 | 显示全部楼层
该不敢拘留莽娃儿啊?

发表于 2012-2-7 20:23 | 显示全部楼层
:L:L:L:L:L:L:L:L:L:L、
:funk::funk::funk::funk:
发表于 2012-2-7 20:34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事实为依据,估计还是没人敢乱拘人的.就如我两年前发的JC在市府门外1公里处捆上访人,在南坛3天点击量达到2万,也没得那个来拘我得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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