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政府收到移民款后不移民! 移民款去向成谜!!! 我们是平昌县的受灾居民。 2011年的9.18洪灾,至今仍然给我们留下了挥之不去的阴影! 洪灾过后,我们一直在疑问:如果说9.18是天灾的话,那么9.18以前的洪灾到底是天灾还是人祸??? 众所周知:我们三溪(龙潭溪、渭子溪、黄麻溪)居民的房屋基本上都是在1980年以后经政府批准合法修建的。从1980年到2007年近30年的时间里,虽然也曾有过多次洪水,但铁的历史事实证明:从1980年到2007年近三十年来,洪水从来都没有淹没过所有居民的一楼。 但是,自凤滩电站2007年加高4米堤坝后,就基本上连年发生洪灾!我们几十年来没有被水淹没过的住房却在2007年以后被洪水多次淹没过了二楼。大部分居民的一楼因洪水而报废,无法居住,无法出租。有很多房屋甚至变成了危房。因为洪灾的缘故,我们的损失非常惨重!我们门市的很多设备和产品因为被洪水淹沒而报废。同时给我们的精神上造成极大的伤害!身心受到长期的摧残和折磨! 自2007年以来,因为历次洪灾的缘故,我们曾多次遭受巨大的财产损失和严重的人身安全威胁。而造成这一切严重后果的主要原因:一是因为四川巴河水电公司主管的风滩电站于2007年前新加高4米堤坝造成洪水位上涨;二是因为平昌县人民政府与四川巴河水电公司签署移民包干协议并收到四川巴河水电公司的移民款后却没有按时移民所造成(有当地所有受灾居民及巴河公司出具的书面材料为证)。 一问平昌县人民政府:风滩电站加高4米堤坝之前,到底有没有经过上级水利部门的审批? 二问平昌县人民政府:在风滩电站加高4米堤坝之初,平昌县人民政府为何在没有在施工前先做好移民安置工作? 三问平昌县人民政府:你们把这笔巨额移民经费用到何处去了?如此大笔资金的去向为何没有公示于众? 由于平昌县人民政府在审批并通过由四川巴河水电公司主管的风滩电站加高4米堤坝的相关手续时没有先做好移民安置规划,并在收到四川巴河水电公司上交的移民资金后没有立即安排移民工作,故而造成三溪居民的房屋自2007年以来连年多次遭受洪灾的淹没。由此足以证明平昌县人民政府应该对三溪受灾居民负有完全不可推脱的直接责任。宪法赋予我们有保护公民合法财产的权利!所以,我们强烈要求平昌县政府要对我们的财产损失给予赔偿! 这几年来,我们多次按正常途径到平昌县人民政府信访办上访,请求平昌县人民政府按照政策规定解决相关问题,但是,时至今日,我们历次的反映都石沉大海,没有得到任何答复! 中央要求地方政府搞好民生,难道如此做法也是为民生着想?如今我们却是民不聊生!只好求助于网络媒体,希望得到网友的关注和支持! 我们是纳税人,我们享有知情权!所以,我们今天再次要求平昌县人民政府给予解释回复:当初四川巴河水电公司交给你们的移民款到底去向何方? 平昌县受灾居民
2012-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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