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查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与对面照相馆关系 请有关部门核查蒲江县柳枝巷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与以对面照相、打印馆是否存在利益关系。(民政局与照相馆的利益关系或者是与工作人员相互勾结谋利关系) 事由一:09年本人因购商铺房管局要求未婚人员到民政局出具未婚证明,本人带齐相关证件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时,工作人员问明事由并审核证件后,手指着对面照相、打印馆说:带上证件到对面照片馆,告诉对方你要办理的事务。听从民政局工作人员的指引后,我到照相馆,初来乍到,以为照相馆是民政局的一个办事部门,一切事务由照相馆处理即可。到相馆说明来意后,相馆让我的证件复印了一份,另打印了一份未婚情况声明的文字表格,收费4元,另复印一张纸收费1元,当时我就感觉不对劲,象是被欺骗的感觉,其它任何地方复印收费一张0.5元。当时因办事心切,以为相馆已将事情办妥,未知相馆说只负责打印及复印,打印及复印完毕后再到民政局办理相关事宜。 事由二:2012年1月本人因办理结婚证又到民政局,民政局工作人员跟以前的方式一样,审核我们双方证件后手指到对面相馆说:到对面跟相馆说你们是办结婚证的,相馆就知道了,这次相馆收费更猛,复印收费2元/张,打印结婚文字声明收费8元/张,自己带去的身份证复印件仍然跟以前说法一样不行,需要从新复印。照相费15元(此费用暂无异议,因未作比较),但照的第一张相效果很差,头歪眼斜的,相馆工作人员未给我们看效果的情况就自作主张打印了该相片,打印后效果的确太差我们无法接受,但相馆强制说已经打印,已产生工本费,必须要交费,重新照相还要另外收费,此霸王条款实在让人气愤,而且相馆还无法提供打印、照相的发票,因为是办结婚证不想扫兴,但心理感觉是吃了哑巴亏,将此心理的委屈全归到民政局,故个人认为民政局与对面相馆有商业利益往来关系。 请求核查:办妥以上事件后感觉民政局与对面相馆有利益勾结,如复印件本人有带,但相馆说不符合规定,另外复印收费高于其它复印,打印未婚声明收费4元/张,打印结婚声明收费8元/张,且未出具任何发票及收据。个人认为民政局办事涉及应填写的表格或者是声明类文件应由民政局无偿提供,而不是到对面照相馆单独打印,到对面照相馆单独打印声明类表格有让咱们普通百姓认为有官商勾结的嫌疑,给政府部门抹黑。请求核查民政局与照相馆是否存在单位或者个人间的商业利益关系,还社会一个稳定的经济秩序及良好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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