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王继春家住四川省营山县碧水龙庭,与张诗泉所开洗车行系楼上楼下邻里关系。2011年10月6日晚,我兄弟在我家居住,因家中停水,忘了关水龙头。来水时家中又无人,导致家中被水淹没,引起楼下当事人洗车门市的天花板被浸。事发后,我兄弟也感到不安,由于自己的疏忽给楼下的门市造成了损失。故找到当事人协商怎么解决。可谁也没有料到的事情发生了,当事人根本不管自己有没有损失,有什么损失,完全是用恐吓、威胁的方式向我兄弟索要最少3万5的损失费用。我兄弟见讲不过道理,将情况告知了我,由于我当时在外,就打电话与当事人协商。约定等我回来见面处理。我为此专门于10月17日回到家中,回来后找到小区物业公司经理一起去协调此事,并没有看见他有什么大的损失,只看见当事人门市的天花板上有一小块涂料发黄的地方,其他没有什么。可当事人就是蛮不讲理,骂走物管公司的经理。强行要我赔偿,我认为从当事人门市受损的情况看,是要不了多少钱的,现在无任何根据的索要3万5千元与敲诈有什么分别?故当时回答说:“你钱要得太多了,如果你确实要这么多,就走法律途径,法院判决多少我承担多少,我不会少一分钱”。当时协商无果。我们准备离开时,当事人想扣留我兄弟,不让他走,后被我强行带走,当晚7点左右,当事人打电话通知我拿3万5千元钱给他,他不然要爆我的楼。由于我拒绝了当事人蛮横无理的要求,我家的恶梦就开始了,晚8点半左右,我儿子王荣锋的女朋友打电话给我说,当事人带着一大帮人冲到了家中,对我儿子实施群殴,从楼上一直打到楼下,可怜我儿子寡不敌众,当时就被打倒在地鲜血直流,我马上报了110,并且马上打的回到小区。下车后,尚未站稳,就遭到3个女人把我抓住,扇耳光,边打边叫嚣到“拿钱来,不拿打死你”等,我儿子发现当事人带有20多个社会上不明身份的青年,手持铁管、木棒,还有砍刀向我冲来,我儿见势不对,挡在我前面,马上就遭到这伙人按在小区里拳脚棍棒乱打。营山县城著名的黑社会头子“王馒头”又来到现场,一来对我就是几拳,其带领的社会上的小弟,对我儿也是拳脚交加。伤害行为一直持续到警察到达为止。当事人全身多处受伤,我儿子王荣锋也遍体鳞伤,鼻孔骨骨折,右手手臂被打的粉碎性骨折。
我认为,当事人张诗泉无视国家法纪,在敲诈当事人时,带上营山黑社会青年,肆意加害我及家人,其行为显然已经构成犯罪。可事情发生多日。只看见我儿子在县医院的病床上挣扎,没有看到公安机关对当事人及其带领的凶手采取任何措施,也没有看到谁来帮助我们给付医疗费用。经县人民医院半个多月的治疗后,病情有所缓解,经权威机构鉴定王荣锋的伤为轻伤,伤残等级为九级,我曾多次到派出所要求严惩凶犯并承担相关责任,眼看年关将近,1月20日当我第11次去派出所询问此事时,派出所的回答是:“对方很忙,在挣钱,另外证据不足,你自己去找证据”,如此看来法律不外乎人情,法律也是一纸空文,法律是保护有权有钱有势之强者,农民工和弱势群体谁把你放眼里,假如是他们的家人被人致伤致残有何感想,求助人现强烈要求有关部门重新收集证据,捉拿凶犯,保护无辜民众不受非法侵害,惩恶扬善,构建公平、公正的和谐社会。
求助人:王继春,男,家住四川省营山县城西干道碧水龙庭
当事人:张诗泉,男,现在四川营山县城西干道碧水龙庭开宜品车饰洗车行,营山县城南镇三星村六组人 联系方式:18990857258 Q:736389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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