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5406|评论: 20

[草根播报] 蓬安强奸女下属的副局长,边奸污女人,边接听电话说“准备再来一火!”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12-17 15:08 | |阅读模式
检方向法院提交了被告人供述、被害人陈述、现场勘查笔录、鉴定结论及证人证言。
    法庭上,刘习全辩解称只是通奸,而不是强奸。检方提交的证据则表明,事发前几个月双方并没有任何来往和联系,二人不存在暧昧关系。刘习全还提出,他是醉酒之后的无意识行为。但证据表明,当天下午5点左右,有朋友打电话给刘习全,刘说他在宾馆和一女人睡觉,他准备再来“一伙”(四川话,即:再来一次),所以检方证明他的意识是清楚的,有行为能力。
    法庭没有当庭宣判。由于受害者白栴的有关身体状况的鉴定还没出来,故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受害者家人称,待有鉴定结论后,将会提出单独的民事赔偿。






下午2时43分,张森到酒店开房



刘习全抱着醉成一滩烂泥的白栴,在张望。



张森在张望。

酒店视频记录官员开房过程,涉案副局长已被停职

川东北小城蓬安,近几天被多达上百页的“女公务员遭强奸”网帖所包围。新快报记者调查发现,当地安监局一女股长在工作日中午喝醉酒后被该局副局长和县残联理事长送入一家宾馆,并涉嫌遭到了县残联理事长的强奸。目前,纪委和警方均已立案调查。

女公务员饭后无故失踪

10月19日下午3时前后,蓬安县教师王大力(化名)给在县安监局工作的妻子白栴(化名)打电话。可先后打了两个,都没接。

两人的最近一次通话是中午12点多。妻子打来电话,说她和张森副局长及单位同事一起出去吃饭,不回家吃了。王大力还让妻子少喝酒。

王大力给张森副局长打电话,问其是否知道自己妻子在哪里。张局长称“不知道”,他走得早,而且现在陪几个朋友,忙得很,手机还没电了,于是挂断电话。当王大力再打过去,对方已关机。

王大力听参加饭局的余平说,午饭是县残联理事长刘习全做东,随即给刘习全打电话寻问。刘习全说由于当天县残联搞培训,吃饭有很多桌,他没注意到白栴。

酒店监控查实局长开房

晚10时左右,白父打来电话,称白栴已回家,但状况很不好。王大力迅速赶回家,见到妻子在哭,还吐出水状物,神志不很清醒。

王大力问妻子“中午以后的这段时间在哪儿”,白栴说在明峪大酒店的房间里。追问之下,白栴称不知怎么就喝醉了,饭后人事不省,下午5时醒来时躺在宾馆里,房间里还有个赤裸的男人;但她过于疲倦,又沉沉睡去,再次醒来已是晚上9点多。

赤裸男人是谁?王问白,白记不起。是不是被其奸污?白也说不知道,但内裤上有液体。问房间号,也记不清。此外,白还检查发现,自己准备修车装在钱包里的3900元钱,仅剩下了900元。

王大力连夜去到明峪大酒店,以钱在宾馆丢失,要求调看监控视频。在看到视频中,下午2时43分,张森和另一男子(后查实名叫李勇)到大堂开房时,王顿时明白了。王大力回到家,就拉着妻子去城东派出所和刑警队报了警,并在县医院提取了下体体液及内裤等进行化验。第二日上午,二人先后被警方抓捕。

涉嫌强奸官员已被刑拘

明峪大酒店保安刘万利19日当值。据他向新快报记者描述:他见到“那个女的喝得很恼火,站都站不起来,扶起来就往地上缩,像个死人一样。他们喊我帮忙抬一下,我就帮他们扶上楼了。”

新快报记者获得的酒店监控印证了这名保安的说法:下午2时57分张森上到八楼;2时59分刘习全抱着昏睡不醒的白栴上楼,;3时10分张森离开;6时23分刘习全离开。

22日,蓬安县纪委决定对张森严重违纪立案调查;23日、24日,蓬安县纪委、县政府先后作出对张森安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停职的决定。蓬安警方称,目前刘习全涉嫌强奸罪,已被刑拘,异地羁押于营山县看守所。

蓬安县安监局局长程波受访时表示:白栴是2005年从教师招考公务员时进的安监局,工作是全局最认真的,每天最早到,最晚走;生活作风也非常正派,家庭关系和睦。

1324090569924_1070.jpg
1320024285652_476.jpg
1320024285652_477.jpg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43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楼主| 发表于 2011-12-17 15:14 |
怎么传不上图?养这等祸害人的狗官,贻害百姓,还危害社会公信!

发表于 2011-12-17 15:43 |
再来“一伙”

发表于 2011-12-17 15:44 |
杀杀杀!!!!!!!!!!:@:@:@:@:@:@:@:@:@:@:@:@:@:@:@:@:@:@

发表于 2011-12-17 15:44 |
杀杀杀!!!!!!!!!!:@:@:@:@:@:@:@:@:@:@:@:@:@:@:@:@:@:@

活跃会员 热心会员

发表于 2011-12-17 16:57 |
这帖子以前发过

发表于 2011-12-17 17:07 |
悲哀

发表于 2011-12-17 18:58 |
:@:@:@:@:@

发表于 2011-12-17 19:12 |
不是他妈的人,还当球官

发表于 2011-12-17 21:35 |
该杀

 楼主| 发表于 2011-12-17 21:43 |
回复 巴中小丫 的帖子

这是昨天开庭审理的情况,恐怕与原先的内容不尽然相同吧?

发表于 2011-12-17 23:09 |
人渣!!!该杀!!!

发表于 2011-12-18 10:05 |
直接拉去屠宰场

发表于 2011-12-18 10:07 |
杀得到几个色狼?太多!

发表于 2011-12-18 16:20 |
把那狗日的鸡巴割了喂狗!
发表于 2011-12-18 19:53 |
该死的东西!!!!!!!!!!!!!!!!!!

发表于 2011-12-18 23:58 |
真他妈的不是人,早该枪毙。

发表于 2011-12-18 23:59 |
:Q:o

发表于 2011-12-19 20:42 |
打一下赌,会怎么判?
如果仅停职,一年后会服出不?

发表于 2011-12-19 20:49 |
:@:@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