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公司在中国打官司败诉为多
九十年代参与小浪底水电站建设的中国一家劳务发展公司与德意法三国联合财团之间发生了一场经济纠纷。中方劳务公司控告说,欧洲财团在建设水电站时向该劳务公司介绍来的数百名工人少付了报酬,而欧方指出,当时向工人支付的工资高出当地正常工资的二至五倍。商报就这场官司写道:
“欧洲财团赢得这场官司的希望不大。一些国际大公司在本国无需律师就能打赢的官司,在中国往往以败诉告终。例如,去年十月,法国鳄鱼时装公司就遭到了非同一般的失败,对手是新加坡的国际鳄鱼公司,该公司也生产类似产品,而且其商标与法国鳄鱼公司极其相似。著名的法国鳄鱼头向右,而新加坡的鳄鱼头向左。上海法院批准新加坡的公司继续使用鳄鱼商标,判处法国公司一美元象征性罚款,指令法国公司因侵犯专有名称权向新加坡公司赔礼道歉。
日本丰田汽车公司最近也在一场看来黑白分明的商标官司中败诉。美国咖啡连锁店星巴克正在与一家竞争对手对簿公堂,因为对手使用了美国连锁店的中文译名。为小浪底一案,德国、意大利和法国大使共同给河南省长写了一封信,请求调查事情真相。但抗争至今显然没有结果,省长办公室言简意赅地表态说:一切按规章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