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月内死3个,10天内溺亡2个的枣林大坝夺命漫水桥的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至今已2个月了,村民盼了十年的新桥在市委和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关怀下,以及四川新闻、巴中电视台、巴中日报等新闻媒体的曝光以后,大坝漫水新桥得以重建,万民欣慰。但3万村民对清溪沟村两委在2011年7月22日、8月16日两次要求搭建旧桥而村两委故意不作为严重失职,渎职的前提下直接导致了赵林邦的死亡,以及9月1号搭建的旧桥极度不负责任导致了村民熊以礼的死亡,所造成3条人命的后果,至今逍遥法外的事实,感到愤怒痛心,3条人命的无辜逝去,虽然换来了新桥的重建,却换不来枣林政府对相关责任人的(樊军、胡大春、何华章)的严重失职、渎职的严肃处理。如果说拾垃圾老者、村民赵林邦、熊以礼3条人命是村两委严重失职、渎职、不负责任的后果直接造成属于个案只是对受害者难以交待的话,那么三万村民在国家投资、村民集资和知名人士捐款和五村再筹钱,总投资达43万多元(2002年国家以工代赈10万元,村民集资10万元,2010年巴州区交通局拨付10万元,2011年知名人士捐款10万元,五村筹资3万元)的大坝新漫水桥,也是老百姓的“生命通道”在今年修的“半拉子”工程还未投入使用经交通部门检测却又成了豆腐渣工程就应该属于万众瞩目的公案,难道相关纪检部门不追究是谁签订了黑合同?又是谁找的黑包工头?又是谁在暗箱操作造成了这“短命”的豆腐渣工程。这43万元的巨款就这样打水漂了吗?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行政、民事责任,区、镇纪检部门难道根本就不予追究了吗? 是呀,上述典型的发生在数万群众身边突出的腐败案件和事关3条人命严重失职、渎职的案件,是历年枣林、也是清溪沟村最典型、最腐败、性质最恶劣影响最坏的案件,在他们严重失职、渎职、人证、物证俱在的前提下,这些负案的“官爷们”至今逍遥法外无一人被问责,更不说处理,试问这是枣林政府的失职还是三万村民的悲哀?难道,区镇两级政府部门给三万人民群众所期待一个公正的处理结果真的就那么难吗?愤怒难抑、民愤难平呀!父老乡亲们正拭目以待给予责任人的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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