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一大早,大英县公安局象山派出所院坝内锣鼓喧天,鞭炮齐鸣,两名男子手捧锦旗径直向派出所所长王兵走来,拉着王所长的手激动地说道“感谢党的宽大政策,感谢派出所民警的耐心劝导,劝我们回家自首,我们再也不用东躲西藏了,再也不用过担惊受怕的日子了”。 两名男子一名姓张,另一名姓林,在他们未到公安机关自首前均是被列为上网追逃对象多年的逃犯。 张某,象山镇永乐村人。2000年10月7日晚,张某醉酒后,到大英县象山镇施家坝村小学外的小卖部向麻友胡某索要当天下午与胡某打麻将时输给胡某的钱,被胡某拒绝,双方因此而发生口角和抓扯。张某一时冲动拔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向胡某捅去,刺中胡某左大腿,导致胡某左大腿动脉血管破裂。胡某经医治无效,造成左腿截肢,被法医认定为四级伤残。张某也因犯故意伤害罪畏罪潜逃,后被公安机关列为上网追讨对象。因张某长期在外逃亡,加上其他种种原因,公安机关一直未能将其缉捕归案。 林某,大英县象山镇永南坝村人,与张某邻村相住。家庭经济拮据又贪图享乐的林某因财迷心窍,伙同他人于2007年10月25日凌晨,驾驶一辆租来的面包车窜至大英县象山镇雪窝电灌站,通过拆卸变压器零部件的方式将一台价值1.6万元的180千伏变压器铜芯盗走。几人销赃后,获赃款6000余元,除去耗用外,林某分得赃款1065元。案发后,公安机关迅速组织力量侦破案件,同案犯相继落网并依法受到制裁,狡猾的林某得以侥幸逃脱,逃亡他乡到处躲藏,公安机关多次到林某可能落脚的地方进行抓捕未果,后被公安机关列为上网追讨对象。 今年10月以来,大英县公安局在开展“清网行动”中,鉴于张某、林某的案情,将二人列为了规劝对象。办案民警采取宣讲政策、真情感化、亲情劝导等方式,多次深入到张某、林某的家庭和亲属中进行走访。为了尽早规劝张、林二人投案自首,消除社会影响、还受害人公道,负责办理张、林两件案子的象山派出所民警在曾经一段时间里隔三差五往他们的家庭和亲属中跑,向他们详细讲解“清网行动”期间投案自首的宽大政策,动员他们规劝张某、林某主动投案自首。 在派出民警的真诚打动下,张某的母亲终于说出了张某在一家外省煤窑打工的实情,并表示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劝张某回家投案自首。后来,派出所民警通过与张某多次电话和短信交流,张某结束了10年的逃亡生涯,于2011年10月9日在妹妹的陪伴下到公安机关自首,主动交代了当年所犯罪行,公安机关依法对张某予以从宽处理。 林某的岳母得知张某投案自首的消息后,对公安机关从宽处理上网在逃人员的政策仍是将信将疑,不肯透露林某的半点消息。已经得到宽大处理的张某得知这一消息后,于10月27日主动配合公安机关与办案民警一道,向林某的岳母讲述自己在外逃亡10年期间的辛酸经历和投案自首后自由生活。林某的岳母在经过反复的思想斗争后,告诉了民警林某在成都某建筑工地打工的线索和林某的姐夫的电话号码。民警掌握到这一线索后,连夜奔赴成都找到林某的姐夫,向其宣讲法律政策,动员其规劝林某主动投案自首。看着民警的一脸真诚,林某的姐夫心动了,答应愿意做林某的思想工作,让他回家投案自首。 2011年10月29日上午,林某的姐夫带着潜逃近4年的林某来到大英县公安局,如实交代了自己当年的罪行。 自首后得到从宽处理重新再见面的张某、林某回想起过去在负罪逃亡中的心惊胆颤、东躲西藏、寝食难安的日子,想到投案自首后的轻松心情,不约而同地想到要给公安机关送上锦旗已表感谢,于是就发生了文章开头的那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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