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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刘胜权,家住四川省蓬安县碧溪乡吕家山村三组。现年25岁。在此我要说说关于苦命之人这一年来的悲惨经历。
我与妻子陈真珍于2006年认识并相恋,2008年12月7日结婚,2009年3月8日生下了我们爱的结晶。2010年10月,我们回到四川老家开始尝试养殖进行自主创业。(前后经历可参考:http://bbs.iqilu.com/thread-509704-1-1.html前一部分为岳父于事发后出于悲痛对我的曲解,后部分为经历)
2010年11月4日晚8时过,因两夫妻因为口角的原因,妻子斗气将家中不明物质药酒饮下,迅速送到我河舒镇中心卫生院进行洗胃治疗(监控录相显示为:入院时间为21:13分),期间一直言语正常,大小便自理。次日早上6日左右她还说口渴想喝水。至6点30左右,她开始出现呼吸急促,呼之不应,医生与护士在百般催促之下到来,光照瞳孔,心外按压无效于7时10分左右对我宣告药物中毒死亡。
很难接受这样的打击,在朋友的提醒之下报了警,由弟弟通知了娘家。派出所,法医,卫生执法大队赶来进行了相关人员的笔录,现场采证,并进行尸表检验。派出所按自杀处理方式不予立案,卫生执法大队在给我录完口控之后,说亡妻生前所用过的医疗器械他们带走了,并没有当着医患双方的面进行证物封存。失去理智的我将尸首运回了老家。直至娘家的亲人从湖北赶到四川。娘家的亲人都在以相信当地政府,当地公安机关的前提下,在检查了尸首无暴力伤痕之后,同意于2010年12月8日匆匆下葬。(当然也许很多朋友会说我们这一大群人都白痴得像什么一样,但请体谅痛失至亲的那种手足无躇。更何况她还有五天才满24周岁生日)
在亡妻下葬之后,我才渐渐感到了有许多的疑惑,经咨询司法所所长,律师之后。他们也觉得这中间有很多的疑问,作为一个镇医院,在没有现代化医疗设备的监护之下救治一个他们看来一个病危的病人,入院记录中入院情况写明为:危 但却给予二级护理,期间没有跟我说要转院的意向,无设备监控生命体征(连最起码的心电监护仪,氧气都没有供应,只有补液在进行),从洗完胃凌晨1点左右至生命结束期间无护士进行巡房,在病危的时候也没有下达病危通知书。。。。。在围绕着种种疑惑之下,我向四川省超跃律师事务所提出了代理申请。当时所饮的药酒经送往四川省华西医科大学药物毒物鉴定科鉴定不致命(鉴定编号:毒字第2010-115号)。那么我的妻子她究竟是如何死的?谁能给我一个答案?
律师与事发医院进行交涉,医院院长当时的说法是:随便你啷个搞,你也只能是赢了官司输了钱。
听到这样的话,我与代理律师都异常的气愤,于今年3月向蓬安县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诉状(2011)民字第601号。而法院则在第一时间推给了河舒镇派出法庭。(这样的人命案件,请问一个小小的派出法庭能够办好?所在医院与所在法院在同一条街,这样不会有所包弊?)我们只能顺着法院的意思去办。法院于5月立案之后,在我的再在催促之下,初定于7月28日为举证最后期限。于是乎七月底我从深圳回到四川找到法院,希望他们能够给一个明确的答复给我。但法院给我看了由医院提交的举证延期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申请。说这个案件会等医疗事故鉴定结束才能决定开庭时间。
11月8日,我们觉得三个月的鉴定时间应该足够了,律师联系法院之后打电话给我说,法院那边说医院放弃鉴定,但是这样的事情在这三个月从来没有通知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问开庭时间也说得含含糊糊的。
同是说说岳父这边:岳父在百般痛心的同时,也想得个死因,于是乎在下葬近四十天2011年1月15日,申请了我市,县的公安,刑警等对亡妻进得了开棺验尸,并将胃,肝,心,血等组织样品进行了提取,因为即将春节的原因,说等开了年之后将送往北京上海这些大城市进行化验,年前这些样品暂存放于县刑警大队。说鉴定报告会告之当事人。但是事情发生了近一年了,所谓的鉴定报告至今还没有收到,打电话给相关领导直接挂断。岳父同时给四川省人民政府,四川省人民检查院,四川省人民法院,四川省妇女儿童协会,四川省人民信访办等30多个一级部门所写的EMS上访信件也如泥牛入海一样,爻无音讯。
如今,我们得到的结果让我们痛心,当班护士没有护士资格却堂而皇之的穿着一身白大褂继续充当着白衣天使,她的家族在我当地是有一定影响力的,婆家公公是河舒法庭以前的老庭长,弟弟为武装部长,公安部门到现在还不给一个说法给我们,法院也俱着影响对我们这件案子一拖再拖。。。。。。农村出身的我本正沉浸着一家三口的天伦之乐,却变得幼小的女儿小小年纪就成了没妈疼了孩子,我与女儿相依为命。
请求网民朋友们帮忙转发,望相关部门能够引起重视,盼媒体记者能够追踪此事。还我,女儿,岳父岳母一个公道! 苦命之人刘胜权百般顿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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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安陆市李店镇陈庙村三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