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雅安至康定高速公路工程项目二郎山隧道土建施工招标公告
来源:建管处(224) 日期:2011-11-04 【字号 大 中 小】 【我要打印】
1. 招标条件
1.1四川省雅安至康定高速公路工程项目二郎山隧道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经四川省交通运输厅批准,由四川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招标人,对本项目土建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二郎山隧道工程位于四川省雅安市、甘孜州境内,是雅安至康定高速公路控制性工程之一。二郎山隧道左线长13433m、右线长13381m,于长河坝进洞,进洞高程1476m,于五里沟出洞,出洞高程1569m;隧道最大埋深1506m。采用四斜井三区段分段纵向式通风。
2.2技术标准(主线):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度:整体式路基24.5m,设计荷载:公路I级,设计洪水频率:特大桥1/300,隧道建筑限界(双线分离式隧道):净宽2×10.25m、净高5.00m,路面结构类型:沥青混凝土。
2.3招标范围:本项目隧道土建工程(含隧道土建、路基、桥梁涵洞、环境保护与景观、防排水,不含沥青路面、房建工程、隧道机电及三大系统、交安等)施工招标,划分为C1、C2二个标段,各标段起讫桩号、规模见下(工程量仅供参考,准确数量以施工图设计文件为准):
标段名称
起讫桩号
路线长度(Km)
主要分项工程
C1
K63+200~K72+310
9.11
二郎山隧道主洞长6687m,斜井长4060m/2座;
新沟互通及停车区匝道及连接线4.108Km;
C2
K72+310~K81+700
9.39
二郎山隧道主洞长6687m,斜井长3935m/2座;
泸定互通及服务区匝道5.1Km;
预计工期 66 个月,缺陷责任期为 24 个月,保修期 60 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①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且同时具有隧道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③投标人工地试验室的检测机构母体须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乙级及以上资质等级证书;
注:当投标人工地临时试验室母体单位与投标人为母子关系或参股关系时应出具为母子关系或参股关系的证明材料;当投标人工地试验室的检测机构母体与投标人为合作关系(仅限投标人工地试验室)时应出具与试验检测单位的合作协议书。
④近五年(2006年1月1日起至今,以项目交工验收时间为准)业绩要求:
A. 2座及以上单洞长度不小于6000米(双洞不累加)的公路隧道项目,且均独立完成隧道主洞掘进及支护长度不小于3000米(双洞不累加);或1座及以上单洞长度不小于10000米(双洞不累加)的公路隧道项目,且完成隧道主洞掘进及支护长度不小于5000米(双洞不累加)。
B.1座及以上长度不小于100米的国内公路或铁路隧道斜井或竖井的土建工程施工经验。
⑤相应的财力:
A.注册资金不少于2亿元;
B.近一年(2010年末)货币资金≥3000万元;或至投标截止日前1个月内银行授信额度余额≥3000万元(由支行及以上的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开具);
C.近一年(2010年)财务净资产收益率≥0。
⑥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和管理能力。
⑦投标人已纳入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并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办理了企业信用等级登记,且评定信用等级不得为D级。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3.3每个投标人可对 1~2 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最终只可能获得 1 个标段的中标资格。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个标段进行投标。若在同一标段中出现关联企业,将按下述原则处理:
(1)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将按其由上而下的关联关系保留其中最低一级企业投标资格,对上一层投标企业将不接受其投标;
(2)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保留其子公司的投标资格,对母公司将不接受其投标;
(3)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个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母子公司"关系不适用本条规定,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在同一标段投标。
3.5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重点公路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川交发[2009]22号)要求,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完成从业单位信用等级登记。对未按要求进行信用等级评定的投标人,招标人将不接受其投标文件或对其投标文件不予评审(招标人将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查阅投标人是否办理信誉等级登记手续)。招标人不接受信用等级被评定为D级的投标人投标文件。
3.6根据交通部《关于对参与公路工程投标和施工的公路施工企业资质要求的通知》(交公路发[2002]544号文),在公路施工企业承包工程范围中,对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以下的企业资质,必须满足“可承担单项合同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规定(含投标截止期前新增的注册资本金),否则,评标委员会将不推荐其为中标候选人。
根据四川省交通运输厅《转发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的通知》(川交函[2011]388号),对没有在名录内的企业,按废标处理。
4. 评标办法
4.1本次招标评标采用资格后审、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双信封形式,其中第一信封采用合格制,第二信封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1年11月4日~2011年11月10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 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在四川省成都市二环路西一段90号四川高速大厦B1004室免费获取招标文件(含商务部分、技术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及参考资料等。
本次招标清单采用固化清单报价软件进行报价,报价软件由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一地点自行购买,并领取使用该软件的注册密码及使用须知的密封信封,软件采取网上发布,发布网址:http://www.pubsoftware.com[公告通知栏],投标人自行在该网站下载软件及电子版工程量清单。招标期间,各投标人应关注该站公告,清单变动的补遗及相关公告将在该站及时发布。
每个投标人每标段收取人民币500元的软件使用费(该费用由软件公司收取,收据与密码一起密封),投标人凭未拆封的密封信封领取招标文件及参考资料。
5.2投标文件格式有关内容、电子版工程量清单、补遗书(如果有)及有关通知由投标人在四川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 www.scjtgroup.com)上自行下载。投标人应及时在该网站下载上述内容,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不必向招标人发出确认函。如有问题,应及时与招标人联系,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5.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无需向招标人以任何方式提供有关投标人的任何信息和联系方式。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将不组织踏勘现场及投标预备会议,须踏勘现场的投标人可自行组织前往,相关费用自理,安全责任自负。
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期18日前接受投标人的书面质疑。
6.2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1年 12 月 1 日上午8:00~10:00时(北京时间),截止时间为2011年 12 月 1 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投标人必须将按要求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以面交方式递交至招标人指定地点:四川省成都市二环路西一段90号四川高速大厦A601会议室。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其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并签认开标结果。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每个标段应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交如下金额的投标保证金:
(1)B级及以上信用等级投标人:人民币800万元的银行保函;
(2)C级信用等级投标人:人民币1200万元的银行保函。
银行保函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支行及以上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开具,如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不具备开具银行保函的资格,则应由该银行的上级银行开具,并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的两家银行关系的证明材料。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和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scjt.gov.cn)等媒体上发布。
9. 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9.1投标人应提供下述公示资料:
公示表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含资质等级、法人情况、关联企业等)
公示表2.近五年(2006年1月1日起)已完施工项目情况表
公示表3.拟在本项目任职主要人员情况表
各投标人应将上述3表(格式后附)以WORD格式的电子文档(U盘),书面资料(3张公示表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以密封方式(电子文档与书面资料统一包装在一个包封内,封套上应注明投标人名称、所投标段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送交,且应遵循下述规定:
1)投标人公示资料:各投标人应在送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将投标人公示资料(包括投标人基本情况、业绩及人员信息)递交招标人,投标人应确保公示资料电子文档与书面资料的一致性,招标人将按照各投标人所提供公示资料的原样于开标同日或次日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scjt.gov.cn)上公示,公示期截止日为评标结果公示截止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开监督。公示期截止日后不再接受投诉。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其业绩、人员应与公示内容一致,当不一致时,以公示资料为准。未经公示或虽经公示的业绩、人员,其所附材料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作为无效的业绩、人员。
2)评标结果公示:评标结束后,由招标人将评标结果即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scjt.gov.cn/)上公示5个工作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开监督,公示期截止日后不再接受投诉。
3)招标人、招标人上级主管部门及交通主管部门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04年7月6日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关于规范交通重点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处理行为的通知》(川交函[2008]331号)的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和举报。举报材料要求、举报受理条件及查处参照七部委令第11号和川交函[2008]331号对投诉的规定执行。超出投诉或举报时效的,可不予受理。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川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二环路西一段90号(四川高速大厦)7楼B713室
邮 编:610041(成都)
电话:028-85227977
传真:028-87063368
公司网址:(http:// www.scjtgroup.com)
联系人:孙先生 、刘先生
招标人:四川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1年11 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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