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陇县低保局 关于“仪陇县周河镇双龙村街道办主任许某某...”的 回 复
各位网友: 2011年10月11日,仪陇县网络舆情管理中心通过《舆情直报》([2011]45期)通报了某网友的贴文,此文反映仪陇县周河镇双龙村街道办主任许某某,利用职务之便骗取30多名老人身份证及户口本办理农村低保,并将低保金中饱私囊长达两年一事,我局及周河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抽调人员走访享受对象及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对此事进行调查核实。 周河镇双龙村街道办实名为“周河镇兴龙社区”。2004年,经县民政部门批准,原周河双龙村四组整体划入此社区,因该社区大部分居民系原双龙村四组农民,贫困对象较多,且因未享受到城镇低保到政府上访,要求解决农村低保。为此,2009年全县农村低保扩面时,周河镇党委政府考虑到居民诉求,给兴龙社区分配了37个农村低保指标,并要求该社区严格按照低保评定标准及程序,落实到符合享受条件的对象户,享受对象由社区统一管理,低保资金由社区统一领取并如数发放到享受对象手中,不得挤占、挪用。经查阅该社区的财务帐,从2009年10月起至今兴龙社区共领取农村低保金44419元,入账44419元,发放给低保对象44419元,不存在挤占、挪用、贪污等现象。但按照低保评定与管理的相关规定,该社区在资金管理方面不符合农村低保政策,我局及周河镇党委政府已责令兴龙社区“两委”立即整改,按照农村低保管理的有关规定重新评定并落实到真正符合条件的对象户,低保资金也将通过打卡直发的方式发放到低保享受对象手中。 感谢各位网友对仪陇县低保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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