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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充县发改局工商局建设局联合发文,要求坚决退还多收的购房配套费(文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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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5 00: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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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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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0-15 00:22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1-10-15 00:23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1-10-15 00:25 | 显示全部楼层
西充县发改局工商局建设局联合出台的退费政策文件 (原1).jpg

 楼主| 发表于 2011-10-15 00:26 | 显示全部楼层
西充县发改局工商局建设局联合出台的退费政策文件 (原2).jpg
西充县发改局工商局建设局联合出台的退费政策文件 (原3).jpg.jpg

 楼主| 发表于 2011-10-15 00:28 | 显示全部楼层
西充县发改局工商局建设局联合出台的退费政策文件 (原3).jpg.jpg

 楼主| 发表于 2011-10-15 01:26 | 显示全部楼层
论坛蚊总好!各位麻友好!

上面所发的是西充县发改局、西充县工商局和西充县建设局联合所发的《关于进一步明确新建商品房销售价格中“两管三线”收费问题的紧急通知》,即[西改发(2011)105号]文件复印件,以回应蚊总在此以前代表各位麻友关于“盼退费文件早日出台 ”的呼吁!

其实这个文件早就在今年6月14日出台,并于6月15日由西充县发改局办公室印制50份后,向开发商、有关企业和政府机构按时发放了!虽然我们现在得到的时间是迟了一些,但却是绝对真实的西充县有关主管部门制定签发的政府文件。

据主管这一工作的西充县房管局的有关领导介绍:从现在起一直到今年12月底以前都是开发商自查自纠,自觉给购房户退还多收的配套费的阶段。到时间如果有购房户控告开发商在此前拒绝退清多收的费用,按照文件中所说的各个政府执法部门,除了强行严令他们给购房户退还多收的费用外,还将对他们进行必要的经济处罚和纪律处分。


俗话说:谁再大也大不过政策。上面所发的,就是西充县政府按照中央和省市文件精神,制定的关于在房价外严禁另外再向购房户收取水电气视讯(简称两管三线)配套费(包括安装费上户费)的政策。2009年2月1号以前按照购房合同执行;之后收取了的,应该坚决按时退还。

同志们,有符合这个退费政策精神的,赶快行动吧!

发表于 2011-10-15 13:59 | 显示全部楼层
行动是行动了,可是这个文件怎么没见落到实处。

 楼主| 发表于 2011-10-15 15:2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来为县政府做个宣传,也为全县人民做个好事!——点击链接以下网址:
《西充县发改局工商局建设局联合发文,要求坚决退还多收的购房配套费(文件复印件)》:http://www.mala.cn/thread-3075313-1-1.htm
上面这个网址,发布的是由西充县发改局、西充县工商局和西充县建设局于今年6月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新建商品房销售价格中“两管三线”收费问题的紧急通知》,即[西改发(2011)105号]文件复印件。希望有被乱多收费的西充购房户,应该马上直接去找多收了你的购房配套费的开发商,或者找西充县发改局、西充县工商局、西充县建设局以及西充县物价局、西充县房管局退款啊!请大家注意:开发商绝不会好到自己把应该退还给你的费用送到你手中来,他们可不是“活雷锋”啊!
其实这个文件早就在今年6月14日出台,并于6月15日由西充县发改局办公室印制50份后,向开发商、有关企业和政府机构按时发放了!虽然我们现在得到的时间是迟了一些,但却是绝对真实的西充县有关主管部门制定签发的政府文件。
据主管这一工作的西充县房管局的有关领导介绍:从现在起一直到今年12月底以前都是开发商自查自纠,自觉给购房户退还多收的配套费的阶段。到时间如果有购房户控告开发商在此前拒绝退清多收的费用,按照文件中所说的各个政府执法部门,除了强行严令他们给购房户退还多收的费用外,还将对他们进行必要的经济处罚和纪律处分。
俗话说:谁再大也大不过政策。上面所发的,就是西充县政府按照中央和省市文件精神,制定的关于在房价外严禁另外再向购房户收取水电气视讯(简称两管三线)配套费(包括安装费上户费)的政策。2009年2月1号以前按照购房合同执行;之后收取了的,应该坚决按时退还。
应该退费也想退费的同志们,符合这个退费政策精神的,赶快行动吧!

 楼主| 发表于 2011-10-15 15:2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来为县政府做个宣传,也为全县人民做个好事!——点击链接以下网址:
《西充县发改局工商局建设局联合发文,要求坚决退还多收的购房配套费(文件复印件)》:http://www.mala.cn/thread-3075313-1-1.htm
上面这个网址,发布的是由西充县发改局、西充县工商局和西充县建设局于今年6月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新建商品房销售价格中“两管三线”收费问题的紧急通知》,即[西改发(2011)105号]文件复印件。希望有被乱多收费的西充购房户,应该马上直接去找多收了你的购房配套费的开发商,或者找西充县发改局、西充县工商局、西充县建设局以及西充县物价局、西充县房管局退款啊!请大家注意:开发商绝不会好到自己把应该退还给你的费用送到你手中来,他们可不是“活雷锋”啊!
其实这个文件早就在今年6月14日出台,并于6月15日由西充县发改局办公室印制50份后,向开发商、有关企业和政府机构按时发放了!虽然我们现在得到的时间是迟了一些,但却是绝对真实的西充县有关主管部门制定签发的政府文件。
据主管这一工作的西充县房管局的有关领导介绍:从现在起一直到今年12月底以前都是开发商自查自纠,自觉给购房户退还多收的配套费的阶段。到时间如果有购房户控告开发商在此前拒绝退清多收的费用,按照文件中所说的各个政府执法部门,除了强行严令他们给购房户退还多收的费用外,还将对他们进行必要的经济处罚和纪律处分。
俗话说:谁再大也大不过政策。上面所发的,就是西充县政府按照中央和省市文件精神,制定的关于在房价外严禁另外再向购房户收取水电气视讯(简称两管三线)配套费(包括安装费上户费)的政策。2009年2月1号以前按照购房合同执行;之后收取了的,应该坚决按时退还。
应该退费也想退费的同志们,符合这个退费政策精神的,赶快行动吧!

发表于 2011-10-17 14:08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的资料很有价值

发表于 2011-10-17 15:43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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