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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 3515|评论: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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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29 20: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蓬安

蓬安
前两天去北站取货,无何许人也?意间看见这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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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29 20:23 | 显示全部楼层
也看到过,不认识
 楼主| 发表于 2011-9-29 20:23 | 显示全部楼层
人才哦 如今这年代这样的事是经常发生的,

发表于 2011-9-29 20:33 | 显示全部楼层
在成都火车北站

发表于 2011-9-29 20:41 | 显示全部楼层
蓬安公安局出名了哦

发表于 2011-9-29 20:4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几年前看到过一次,
怎么还在呢,蓬安政府
的领导们应当关注一下
了。

发表于 2011-9-30 09:21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1-9-30 09:2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好久的事?

发表于 2011-9-30 16:24 | 显示全部楼层
1/2的看
发表于 2011-9-30 18:36 | 显示全部楼层
蓬安公安局丢脸

发表于 2011-9-30 23:29 | 显示全部楼层
:victory::victory:

发表于 2011-9-30 23:49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川蓬安处理渉法涉诉上访的精神变化!我因诉蓬安县公安局行政申诉一案,自1996年至2009年以前,县丶市丶省三级党委人大政府各部门的态度一  
[ 陆大椿 ] 于2011-08-02 02:31:17 上帖  [ 发短信 ]  


四川蓬安处理渉法涉诉上访的精神变化!
我因诉蓬安县公安局行政申诉一案,自1996年至2009年以前,县丶市丶省三级党委人大政府各部门的态度一直都是,只要我能放弃公开在原侵权行为所影响的范围内为我消除恶劣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的请求,其余一切都好解决,可以多赔我十多万,我一直都未答应。可蓬安地方当局在得知我于2009年在成都因言获罪,于今年3月刑满获释时成都金牛警方未还我在前诉蓬安县公安局的一切重要证据材料特别是后来在得知我有放弃公开恢复名誉的诉求,要求一作次性解决的想法后,态度就发生变化了!
从3月2日我被送回监视居住至4月2日我请病假到成都以及7月26日将我从成都接回的态度基本一致。如今不再强调要我放弃公开恢复名誉的诉求,而是说:一丶我的户籍已经成了“不能享受经济财产宅基地的空挂户” ;二丶政府可以本着关怀的角度,对我的吃住生产等实际问题给予必要的临时解决:比如花2000元钱为我临时租房一年,临时解决生活费一年,毎月300元;三丶至于恢复公民权利的问题,只能力争给我恢复,何时恢复到什么程度,不确定;四丶不服法院判决的问题,可以继续去申诉上访就是了。因此,我不能接受,只能继续坚持申诉上访了。
陆大椿亲笔!
2011年8月1日于蓬安

发表于 2011-9-30 23:59 | 显示全部楼层
敢告公安局就是在与党和政府作对应该丧失公民权利吗?!
一丶我诉蓬安县公安局故意将我诬为“夜盗破坏首犯”一案的主要诉求,就是要求必须依法判决公安局在原侵权行为所影响的范围内,公开为我消除恶劣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但是自1996年7月至今15年以来,法院既未依法判决,公安局也未主动在任何公开场合对我有半点致歉的表示!有的只是尽其所能的冷嘲热讽!
二丶县丶市丶省三级党委人大政府各部门一直都是教我不要与党和政府作对,要我相信地方党委和政府丶依靠地方党委和政府丶要听话,不然的话丶今后有事就不管我丶不帮我了!可是请问15年以来,当地党委和政府又为我做了些什么?
三丶这次7月26日从成都将我接回,至今已经过去半月多了,除了可以本着关怀的角度,能临时给我解决吃住生产等实际问题:比如花2000元钱为我临时租房一年,花3600元钱给我解决临时生活费一年,每月300元;至于征地安置补偿等问题,由于我的户籍已经成了“不该享受经济财产宅基地的空挂户” ,如今只能去“帮我”争取一些,何时帮我争取到什么程度,不确定。
如今虽未再强调:只要我能放弃公开在原侵权行为所影响的范围内,为我消除恶劣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的请求,其余一切都好解决,但是仍在一直教我不要与党和政府作对,要我相信地方党委和政府丶依靠地方党委和政府丶要听话,不然的话丶今后有事就不管我丶不帮我了,并说不服法院判决的问题,可以继续去申诉上访就是了,特别是公安局陈警官说:想要法院判决公安局给公民个人言赔礼道歉,即便是共产党垮台,也是绝对不可能的。言下之意,就是量我付出毕生精力,公安局也不可能公开给我说声对不起和公民权利的大小,全是官员恩赐的大小!真乃是顺我者昌,逆我者亡!可我是已经告“赢” 了公安局的,是因不服过于模糊迟到的惨胜而申诉,尚且如此,为此请问这到底是在依法治国还是依权治国呢?
四丶申诉中在成都因言获罪,于今年3月2日刑满获释后,问我时我还在坚持过去的诉求。后来是我继母和母亲及妹妹等都劝我,加之自己也考虑到本就有病的身体,遭了两年牢狱之灾后又更是每况愈下了以及成都金牛警方未还我在前诉蓬安县公安局的一切重要证据材料,因此才放弃了公开恢复名誉的诉求,只要求作一次性解决。
作一次性解决的要求是:1丶为我买份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但不包括征地应得款项即征地应得款项应给我;2丶为我解决应有的宅基地并按各级各部门前几年共同形成的会议纪要,协助我建个门面住房于一体的简易房;3丶为我解决目前的生活和医疗以及恢复生产经营所需必要的启动资金,以便我将来在可能的情况下成个家。至于过去所判赔偿过于低而不全和该退而未退完的财物以及15年以来所欠巨额债务和应得而未得到的集体分配等一系列问题就不提了,并保证不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去申诉了。但是,地方当局又认为:一丶我是一时难以解决的遗留问题了,二丶我要求按各级领导和各部门前几年共同签字形成当时我未接受的会议纪要解决问题的要求(1)是太高了(2)是我现在又拿不出会议纪要了。因该会议纪要在成都金牛警方一直未还我。
我此次之所以要强调一次性解决,一是15年以来早就被骗怕了,不敢再相信其慢慢解决的任何口头承诺了,二是2003年12月也是将我从成都接回时给了我20元钱,结果后来向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等上报给我解决了这样那样,由于我好吃懒做,吃的吃了,卖的卖了,又到省上找麻烦了而省上又不去查实真假!
我今的艰难处境是:
1、上有年迈体弱的老母亲,住在农村危房之中,大落大漏小落小漏,点煤油灯,连电都用不起,落雨时根本无法煮饭,此次被接回后,回去由于钱掉了丶天气炎热丶请人难等种种原因,就只能在床上搭盖些塑料布解决临时问题,需我给提供生活;
2、我是集高血压、糖尿病等多种疾病于一身的高危病人,如今只做了个血瘤小手术,现还有胆囊结石和鼻窦炎囊肿等多个手术,因一是无钱二是难以止血和伤口难以愈合的风险太大的特殊病情而暂未手术,想先以药物治疗,但因无钱而所需一切药品也都已暂停,因此现在病情又已有所加重和当地政府又认为烂脚趾脚丫是糖尿病的晚期症状,可以把我拖死了事了;
3、在当地没有起码的生存条件;
4、因申诉上访,已欠下巨债难还;
5、因长年从事申诉上访所致,在此期间分得的耕地不但未种,而且政府和集体又将我的户籍弄成不该享受经济财产宅基地的“空挂户” 了;
6、过去凡是与我有所往来的亲、邻等人,自从2008年被地方当局施压警告后,就不敢给我往来了。如今就只有老母亲和一个文盲妹妹给我还有往来了,但是母亲、妹妹、妹夫、外甥都很担心并都劝我千万不要再告了,因此,我已明确表示放弃了主要即公开恢复名誉的诉求,可地方当局又说我这是一时难以解决的遗留问题了!
综上所述:我今是贫病巨债特困交加,在当地没有起码的生存条件,在成都呜寃乞讨又被警察和城管所禁止,以及成都金牛警方过去凡是我认为重要的物品都未出据任何清单,而我认为不大重要的物品也只有部分有清单,如今不论是有清单的还是无清单的包括现金和农行卡等一律拒不退还,而蓬安又以出示不了相关重要证据材料等,不给解决实际具体问题!因此我今后的一切行为都是被逼无奈所致!
我认为教育公民遵纪守法的前提条件,首先就是各级党委人大政府各部门,要率先模范地带头遵纪守法而不是相反。因为国家颁布实施行政法丶行政诉讼法和国家赔偿法的目的,就是为了监督和约束官员行为并保护公民权利不受非法侵害。
陸大椿亲笔!
2011年8月15日于蓬安

发表于 2011-10-1 00:20 | 显示全部楼层
有这等事情在天朝

发表于 2011-10-1 00:27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感谢成都蜀新科技能将我的呜冤乞讨图发至网上!同时也请蓬安的网友和全川丶全国的网友们,能先搜索“陆大春” 的名字,看下媒体对本案大量大同小异的报道,再搜索“陸大椿” 的名字,看下本所写自己和他人的文章后,进而再对本案作出客观实际的评价为谢!
本人不是想当呜冤乞丏,而是问题长期得不到应有的解决,呜冤乞讨已是沒有办法的办法了!特请能有更多的人帮我将呜冤乞讨图发至更多的网上为谢!这是县丶市丶省三级党和一腐两院对百姓的一大美德!




陸大椿

发表于 2011-10-1 00:40 | 显示全部楼层
蓬安政府的领导前段时见我在烂脚,都认为我是糖尿病到了晚期,已经再也拖不了多久了,所以就懒得给我解决了!



                                                                                     陸大椿

发表于 2011-10-4 11:35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把你直接从这个世界上让你消失,说明政府对你还是比较仁慈的了。

发表于 2011-10-4 12:08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认识
 楼主| 发表于 2011-10-8 20:3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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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 看来你也是潮人哦

发表于 2011-10-9 17:14 | 显示全部楼层
;P;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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