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陇县工商局新政工商所日前接到一位消费者投诉,称其于2011年8月10日晚上8点过,在仪陇县新政镇某超市以每袋1元的价格购买了某品牌薯片1袋,购回后,在其3岁儿子快吃完的时候,发现薯片里混有一异物,经仔细辨认为一已发霉的“纸壳”。对此,消费者十分气愤,希望消费者协会能维护他们的权益。
该局新政工商所接投诉后,立即召集消费者、超市老板和该品牌薯片仪陇县代理商共同对该袋薯片中的异物进行了仔细辨认,发现该异物确属一已发霉的纸壳,其纸壳由于长时间跟薯片混在一起,纸壳上沾满了薯片调料,由此确认该纸壳确系原食品袋中混有的异物,非开袋后人为添加。为什么包装完好的薯片中会出现发霉的纸壳呢?经代理商与生产厂家联系,厂家解释道,出现纸壳的原因可能是工人在用刀快速划开包装调料的纸箱时将一片纸壳也划下了,并将该纸壳与调料混在一起到入了薯片中,分装时又将纸壳和薯片一起装入了袋中。对生产厂家的解释和道歉,消费者和执法人员表示认同,但同时指出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大品牌厂家,应该时刻保障自己的产品质量安全。经过执法人员的调解,经销商代表生产厂家对消费者做出了道歉和赔偿。
为了引起生产厂家的重视,防止出现类似情况,仪陇工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商家作出了罚款4000元的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