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岳千古奇案十六审 请看网上《安岳民告官典型案例》系列文章已由综合处转送中纪委,并输入最高人民法院民意沟通信箱。 安岳县府违抗《中办发(87)7号》规定,将应归还原主的数百处民房“没收”确权给全县供销社,历年主张权益者多,家破人亡,无一善终,触目惊心! 本案已经安岳县、内江市、资阳市、四川省高院反复十六次审理终结,均确认了该房是孟松林所有权,但均以超诉讼时效或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为由,推到当地政府解决。此十六份法律文件,份份都是法院徇私枉法的证据。 安岳县政府推、拖、哄、骗、赖、威胁恐吓16年,又给供销社办理了新的该房产权证。其《民事起诉状》是县府、供销社、法院勾结判案的新证据。 资阳市中院第六次接孟松林《民事上诉状》已两个多月无回音,又在搞什么花样呢? 民告官真是死得惨!特请中纪委、最高法院、省纪监机构急来查证,否则老命休矣! 双军属残疾老人孟松林喊冤 2011-8-10 狂人诗一首 官府一房二主三证不简单, 法院徇私枉法多板眼。 最高院长指令有何用? 县官一手可遮天! 国法党纪今犹在? 千古奇案百姓鉴, 无权无钱可闲谈, 宁死不告官。 疯子诗一首 法官大圆帽两边翘, 吃了原告吃被告, 若要官司赢, 全靠钱铺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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