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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 2155|评论: 28

[灌水有理] 驳中国新修订的婚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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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跃会员 热心会员

发表于 2011-8-22 15:06 | |阅读模式
    新修订的婚姻法给花心男人长翅,会让更多的妇女儿童受到伤害,驳狗屁婚姻法!
    女人是弱者,女人都渴求国家法律和社会道德规范的理解、支持和保护,难道参与解释婚姻法的法官们一点不了解?皇天后土啊!法律就是皇天,理当保护一切善良吧?后土何在?社会的公序良俗就是滋养淳朴民风的后土啊!
    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女人的弱势在商品经济大潮中,凸显的尤为充分,一些不良的臭男人,用金钱搅浑一潭水了,纯洁的男女之情开始发霉,散发出肉体欲望的恶臭,丑陋、虚伪、变态的曝光充斥于互联网空间。
    在这种污浊的环境里,女人最大的担忧是什么?生怕自己遇人不良,花了心,变了心,因兽欲而不惜毁坏女人苦心经营的家庭!客观地说,女人一旦结婚,家庭就是生命的寄托,孩子就是活着的理由,家务就是排遣忧郁的途径,丈夫就是困倦时的靠椅……女人把自己的生命价值与这个家牢牢编织在一起了。唯一的希翼藏在心底:丈夫的怜惜、公婆的半句赞许和孩子的天天上进。谁在觊觎婆婆留下的房子呢?俗话说,好男不吃分家饭,好女不穿嫁郎衣嘛!一位正常的妻子,无不愿意与丈夫共同艰苦创业,共建家园,共襄子女成龙成凤!
    可是,严酷的现实是,由于道德失范而日嫖夜赌的臭男人,恐怕大有人在吧!看见一个漂亮妞,就双眼发直,老盯着女子的羞处转滴溜溜的色迷迷相,真令人作呕。此刻他们脑海里把辛苦持家的妻子和嗷嗷待哺的儿女,忘得一干二净了。出轨不是那么容易的事,得花钱的,从何捞钱?有权者就公权私用,无权者就回家打老婆去!贤良女人还得为不良男人承受这无妄之灾!一般地说,为了孩子有个完整的家,舒心地成长,遭遇不良丈夫背叛后的女人,一般会指望奇迹出现——丈夫回心转意,金盆洗手,一起呵护自己的家,可惜每每都砂罐垫枕头——空指望!
    家庭婚姻变故过程中,绝大多数都男人是始作俑者,侵权的主动者;女人都是被动期待奇迹而最终失望落泪者;无辜的还有子女。她们没有考虑啥财产,物是人非事事休了,几间空壳壳又所值几文?能够买回流逝的青春吗?
    诚然,有以婚骗钱的不肖女人,大行权色交易,危害江山社稷,兹事体大哟!但是,也不该牺牲如此众多的下层贤妻良母的基本生存条件为遏制腐败的代价!?她们不仅无辜,而且还正养育着民族的后代,一旦男人花心,却毫发无损就驱除家里的黄脸婆,这社会价值导向,真叫人读不懂!难道女人不是国家的子民?什么破新修订的婚姻法?见鬼去吧!女人们,自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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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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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跃会员 热心会员

 楼主| 发表于 2011-8-22 15:20 |

发表于 2011-8-22 15:33 |
新修订的婚姻法给花心男人长翅,会让更多的妇女儿童受到伤害,驳狗屁婚姻法!长翅膀了,臭男人到处飞,追腥逐臭,女人先炒他鱿鱼!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1-8-22 15:33 |
浮躁的社会、浮躁的我们,信仰缺失的一代

发表于 2011-8-22 15:34 |
行月骑士 发表于 2011-8-22 15:3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离吧

篱笆、女人和狗,好看!

发表于 2011-8-22 15:38 |
法律的修订与解释,应当支持公序良俗吧?不该助长邪恶歪风!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1-8-22 15:50 |
如此男人,早该炒鱿鱼!
好好开车.gif

发表于 2011-8-22 16:18 |
关于这个婚姻法,有个律师朋友说,若你认为它是个好法,证明你是个有钱人,若你认为它是个坏法,证明你是个穷人。

发表于 2011-8-22 16:25 |
小丫对与女人的定义“客观地说,女人一旦结婚,家庭就是生命的寄托,孩子就是活着的理由,家务就是排遣忧郁的途径,丈夫就是困倦时的靠椅”,明摆着是“男为刀俎女为鱼肉”的状态,婚姻是长期的斗智斗勇,若女人没有自强自立能力,最好不要结婚,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1-8-22 16:39 |
反思婚姻制度,其实早已是一个旧话题了。远的不说,早在五四时期,主张废除婚姻制度、主张独身主义等等大有人在,之所以到今天婚姻制度依然存在,当然是因为一种制度的确立、发展和消亡自有其规律,如果从今天的现实来放眼看,婚姻制度不仅可以消亡,而且已经正在走向消亡了。
讨论其起源和发展,当然要先看看“婚姻制度”是什么,不必翻专业书籍,尽管我是人类学专业手头的资料一大堆,我们且索引一下百度吧,这个比较贴近大众而且影响范围广。OK,且看看这里吧:
http://baike.baidu.com/view/8496.html?tp=9_01
稍有常识的人大约都知道这么一种说法,即婚姻不是从一开始就有,而是随着私有制以及父权制的确立而产生的,它的发展大体经历了“无序性交(我的说法。按摩尔根、恩格斯等人的说法叫“杂交”;巴霍芬的说法更难听叫“淫游婚”)”、“群婚”、“对偶婚”,最后发展到所谓的“一夫一妻制”。当然讨论今天的现状,我们只需从最后这种婚姻形态入手就可以了。不过也要预先讲明(其实根本不用我讲),就算是“一夫一妻制”确立以后,许多地方也依然在一夫一妻制的幌子下明目张胆地妻妾成群,如古代中国、当今的印度以及几个非洲国家;此外在今天中国,依然还有“一妻多夫”等例外的婚姻形态(西藏某些地方)。这些例外的情况不成为“制度”,可以不谈,我们只谈制度化的“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制度。
先看看百度的索引结果吧:

发表于 2011-8-22 16:49 |
莫得法,想是那样想的

活跃会员 热心会员

 楼主| 发表于 2011-8-22 17:09 |
新修订的婚姻法律就是为强者说话的。弱者最好不要结婚了。

发表于 2011-8-22 17:14 |
批,不要改我的发言:@

发表于 2011-8-22 17:17 |
现在好多女人为了钱利没道德,到处勾引男人,还怪男人花心:@这法律好,就是要约束她们,现在当二奶就没房子了哦;P

发表于 2011-8-22 17:24 |
草狗不摆尾,鸭狗不弄身

发表于 2011-8-22 17:26 |
女人应当自强自立,自尊自爱。生活虽然离不开物质基础,但也不能为钱财出卖自己的灵魂,践踏了自己。没有自强自立能力,最好不要结婚。要相信离开了任何一个男人,你都会活得很好!2020年中国将有3000千万男人找不到老婆。到时候,婚姻法又得重新修订了。女人,加油!谁说女子不如男儿?
发表于 2011-8-22 17:35 |
版主在评击新的婚姻法时,似乎有些偏见和过激吧?有一部分离婚人可能是女方的原因吧?这社会,某些女人好高骛远,花了心变了情也多吧?

发表于 2011-8-22 20:33 |
别把女人说得那么悲观,现在女人经济独立了。谁也离得开谁。
法律同样考验着男人,爱就把房子过户给我,不然不嫁。
现在女人不愁嫁!

发表于 2011-8-22 20:48 |
:lol:lol:lol:lol
发表于 2011-8-22 20:52 |
男人不能太有钱,女人不能太漂亮。人们过去说都是月亮惹的祸,而现在是钱钱惹的祸,男人有了钱就去吃喝嫖赌,女人没钱想钱,加之太漂亮,哪个男人不喜欢漂亮MM多看几眼呢?管人,管钱,就一句话各两个字:自觉、适度。现在这社会,你看到,也当不知道。猫和老鼠能一起吃饭,失主和小偷能打亲家,不知道为什么?哈哈。祝丫开心,各位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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