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转帖” 围观“女官员内裤”的公众庸俗吗?
7月22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阮姮涉嫌贪污罪一案,阮姮原昆明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曾被评为“全国红十字系统先进个人”。检察院指控阮姮利用职务之便,多次到昆明一家四星级酒店消费,并购买了价值数千元的衣物、鞋子,以及价值上百元的内裤、香烟和酒水等,另外,她还用“公费”邀请朋友打网球娱乐。阮姮本人表示认罪,但其认为自己用公款消费、购买物品的行为,是为了更好地开展工作。
阮姮所涉金额仅仅5.6万,与那些动辄贪污受贿数亿元的大硕鼠相比,可谓“清廉”多了,但还是受到公众关注,特别是“报销内裤”这一细节被公众广泛热议,究其原因,不是她买的内裤有多精致,更不是想从内裤上,探寻她与谁战斗过的“隐私”,主要以下几点:
她的昆明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身份,成为公众关注的主要原因。她是在代红十字会“受过”,公众真正关注的是红十字会的深层次问题。“郭美美、超声刀、拒捐”,近期的一系列负面事件激起了大家对红十字会的全面质疑,在此语境下,红十字会的任何风吹草动都会牵动公众神经,引发舆论关注。因此,副会长贪污5.6万元,就被围观其实有点“冤”,怪只怪她不幸身处于红十字会这个漩涡之中。
另外,她有关“有关昆明红十字会有两个账户,一是接受捐赠,用于捐赠和赈灾的账户,另一个账户是相关部门的财政拨款,自己贪污的部分是来自于财政拨款这一账户,并不涉及捐赠和救灾款项”的辩护,也引发了公众的热议。一方面,大家认为,这种辩护逻辑,似乎已成了红会出问题之后的共用套路。当初上海卢湾区红十字会吃“天价餐”被曝光之后,也回应说吃的不是善款,好像吃财政拨款就相对值得原谅似的。另一方面,大家指出,这也印证了用财政养一个慈善机构的怪诞。按理说,如果工作人员全吃财政饭,那么做具体的慈善项目,就不应再收服务费,可红会照收不误。那财政拨款的意义是什么?基于上面两方面的原因,大家质疑,红十字会究竟是个什么性质的机构?中国的慈善事业进程中,红十字会到底扮演了什么样的角色?
除了她的特殊身份引起公众的兴趣外,另外吸人眼球的就是内裤也要报销。在举国上下高度关注“三公消费”公开情况的大背景之下,爆料出一个“公款购买内裤”的消息,并且还辩称自己的消费是为了更好的开展工作。公众自然会产生了不少的联想,比如是否还有官员用公款购买乳罩、安全套、卫生巾、丰乳膏、印度神油、痔疮膏、脚气水的事情?女官员阮姮在购买高价内裤以后是为了开展什么样的工作?为何公款购买内裤以后还能够顺利报销?等等。似乎让公众一下找到了“三公消费”为何居高不下的根源。
当然,她落马的原因也是公众讨论的话题。有人说,她的靠山坍塌了,挡了某人的官路或财路;有人说,遭到了竞争对手的报复;等等;才落马。不管是什么原因,因5.6万葬送了自己的前程的却不划算,但只要是贪污一分钱的公共财产,都不值得同情,相反还应该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二)个人贪污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三)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四)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的规定,予以处罚,如果身正还害怕影子斜?
总之,围观“5.6万”落马官员不是想从她身上挖掘绯闻,而是想通过围观提醒官员,“手莫伸,伸手必被抓”,依法行使人民赋予给你们的权力,为人民服好务,才是官员的正道。你说围观“内裤”的公众庸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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