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个停车场,超过2小时后收费标准就不一样了!一边每小时加收1元,一边每小时加收3元。”7月3日,南充市民张先生在同一个停车场遇到不同的收费标准。 7月3日14时许,张先生将车停在新世纪商场地下停车场,到超市、商场购物,跟朋友东逛西逛,在商场和超市里消费了1000多元。超市规定购物满50元可免费停车2小时。当晚8时,张先生离开时,将自己的车开到收费人员处,并出示自己的购物凭证,收费人员表示,免收2个小时的停车费后,还要再交12元停车费。“为什么这么贵呀?多停了4个小时,就收12元?”张先生当即问收费人员,并告知其要到上面的收费处缴费,而该收费人员则表示,由于张先生的车辆停在超市的停车位上,所以必须在这里缴费,超过2小时之后,每小时加收3元。无奈之下,张先生只得缴纳12元停车费。
当张先生将自己的停车卡拿给地面停车收费处刷卡时,工作人员表示,只需缴纳8元钱(前2个小时4元,后4个小时4元)。这让张先生感到奇怪:同一个停车场,为何冒出两个收费标准?
7月5日下午,物价部门的一名工作人员表示,物价部门对新世纪商场的地下停车场的收费标准是经过批复的,但同一停车场不可能有两个收费标准。车主遇到这样的情况时,可以要求其出示物价局的收费文件。如果实在不行,可以拨打“12358”全国统一的价格举报电话进行举报,也可以向物价检查分局进行举报。拨打“12358”,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已将这一情况记录下来,工作人员将对举报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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