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各个单位对营山论坛网友质疑和投诉帖子的回复比较无序,为防止有人冒用单位的名义进行回复,特作出如下规定:
第一 被论坛网友质疑和投诉的单位若确实对网民的尊重,重视网络舆论, 回复必须是正式的书面材料 , 必须要有落款,如“营山县XX局” 、“营山XX乡镇”......点击量比较多的帖子影响较大的,必须配有影印件(拍文件上图到论坛)
第二 针对本论坛的回复 提头的称呼须是“四川新闻网麻辣社区营山论坛”或者“麻辣社区营山论坛网友”,否则不再认可。
不规范的回复与来历不明的回复,将被立即删除,消除负面影响。不然会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人以假乱真!误导网民,让别有用心的人得逞。
四川新闻网麻辣社区
营山论坛
2011年6月29日
上面这个有待商讨,商讨如下:
第一:如果要达到上述要求,对于论坛就应该承担对发帖子的内容审核,是否真实是否夸大等进行审核,论坛就应该承担这些投诉反映问题是否真实承担责任。
第二:如果要加盖公章的书面答复,就应该通过网管舆情中心正式递交相关单位,由相关单位正式书面答复,作为单位,在没有得到舆情中心的材料之前,可以在网络上答复,这个答复可以通过工作人员向其公布,以何种方式答复由单位自行决定。
第三:投诉反映问题就应该是真实姓名并且有联系电话,这样投诉者就要对自己所投诉的内容是否真实承担责任,并且也方便被投诉单位联系投诉人以便解释。如果不方便提供就应该向相关部门投诉,而不是网络。
以上仅供参考,请大家不要攻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