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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钟长鸣?还是警笛长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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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5 00:34 | |阅读模式
警钟长鸣?还是警笛长鸣?
   近日,在上班时间,屡屡看到警车拉着刺耳的警笛呼啸而去,让人心生敬畏。闲着时,到还觉得无所谓;而忙着时,听到就真的有些刺耳了!
     一是“平生不做亏心事,半夜敲门心不惊”的人,充耳不闻;二是那种你当清官、我不偷牛的人,更莫奈何;三是屡教不改,屡错屡犯的家伙,听之任之;四是偷鸡摸狗,巧取豪夺的人还是心悸;五是那种五毒俱全,吃喝嫖赌抽、坑蒙拐骗偷的人渣听到,肯定心里还是要刺激一下。所以,警笛声声,各有所感。
这晚,在仪陇新政宏德大道一个十字路口,一辆右行喷涂有某政法机关的越野警车没打方向灯,就占道直刹左边,差点撞上散步者,从前座下来一人醉醺醺地直奔某小区。然后该车又没闪灯警示,直奔十字路口撞红灯,“哐当”一声,将一骑摩托的男子撞翻在地,警车稍微慢了一下,一看骑车男子摇摇晃晃地站起来了,马上从左边绕道跑了,那速度,比抢生死牌还快!真让人担心,还会不会再去闯祸。好在未将摩托骑手撞得严重,没办法,别人跑了,你找谁去?这家伙肯定也会吓得酒醒一大半,然后能够平安回去的话,肯定连夜连晚就要去修理厂一抹光,不然次日单位领导用车,大概也不好交差
     据《警车管理规定》:
    第十六条 警车执行下列任务时可以使用警用标志灯具、警报器:
  (一)赶赴刑事案件、治安案件、交通事故及其他突发事件现场;
  (二)追捕犯罪嫌疑人和在逃的罪犯、劳教人员;
  (三)追缉交通肇事逃逸车辆和人员;
  (四)押解犯罪嫌疑人、罪犯和劳教人员;
  (五)执行警卫、警戒和治安、交通巡逻等任务。
  第十七条 除护卫国宾车队、追捕现行犯罪嫌疑人、赶赴突发事件现场外,驾驶警车的人民警察在使用警用标志灯具、警报器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一般情况下,只使用警用标志灯具;通过车辆、人员繁杂的路段、路口或者警告其他车辆让行时,可以断续使用警报器;
  (二)两辆以上警车列队行驶时,前车如使用警报器,后车不得再使用警报器;
  (三)在公安机关明令禁止鸣警报器的道路或者区域内不得使用警报器。
  第十八条 警车执行紧急任务使用警用标志灯具、警报器时,享有优先通行权;警车及其护卫的车队,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可以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的限制。
  遇使用警用标志灯具、警报器的警车及其护卫的车队,其他车辆和人员应当立即避让;交通警察在保证交通安全的前提下,应当提供优先通行的便利。
规定很明确,做起来不要糊涂。
查酒驾好啊!网民大家都支持。还有一些安装假警灯的,是不是该拆除了?但愿警钟永远长鸣,警笛不要扰民!谢谢。 DSC_0007_副本.jpg DSC_0004_副本.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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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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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5 09:34 |
革命的小酒天天醉,天天醉后莫驾车。

发表于 2011-6-5 11:11 |
法院的老爷放假也在办案,真的很佩服啊

发表于 2011-6-5 17:10 |
这家伙肯定也会吓得酒醒一大半,然后能够平安回去的话,肯定连夜连晚就要去修理厂一抹光,不然次日单位领导用车,大概也不好交差!

发表于 2011-6-6 07:34 |
警车使用管理有待规范

发表于 2011-6-7 07:54 |
云中霜雪 发表于 2011-6-5 09:3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革命的小酒天天醉,天天醉后莫驾车。

放假都不放过的

发表于 2011-6-7 11:19 |
据《警车管理规定》:

    第十六条 警车执行下列任务时可以使用警用标志灯具、警报器:
  (一)赶赴刑事案件、治安案件、交通事故及其他突发事件现场;
  (二)追捕犯罪嫌疑人和在逃的罪犯、劳教人员;
  (三)追缉交通肇事逃逸车辆和人员;
  (四)押解犯罪嫌疑人、罪犯和劳教人员;
  (五)执行警卫、警戒和治安、交通巡逻等任务。


请发帖的哥们好好学习法律法规!

发表于 2011-6-7 13:22 |
qqswlp 发表于 2011-6-7 11:1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据《警车管理规定》:

    第十六条 警车执行下列任务时可以使用警用标志灯具、警报器:

这晚,在仪陇新政宏德大道一个十字路口,一辆右行喷涂有某政法机关的越野警车没打方向灯,就占道直刹左边,差点撞上散步者,从前座下来一人醉醺醺地直奔某小区。然后该车又没闪灯警示,直奔十字路口撞红灯,“哐当”一声,将一骑摩托的男子撞翻在地,警车稍微慢了一下,一看骑车男子摇摇晃晃地站起来了,马上从左边绕道跑了,那速度,比抢生死牌还快!真让人担心,还会不会再去闯祸。好在未将摩托骑手撞得严重,没办法,别人跑了,你找谁去?这家伙肯定也会吓得酒醒一大半,然后能够平安回去的话,肯定连夜连晚就要去修理厂一抹光,不然次日单位领导用车,大概也不好交差
自己不检讨,还要别人学条例。?????

发表于 2011-6-7 13:23 |
qqswlp 发表于 2011-6-7 11:1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据《警车管理规定》:

    第十六条 警车执行下列任务时可以使用警用标志灯具、警报器:

节假日喝酒,是在执行什么公务????
当然陪领导醉死也要追认为烈士的。

发表于 2011-6-8 00:08 |
牛二木 发表于 2011-6-7 13:2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节假日喝酒,是在执行什么公务????
当然陪领导醉死也要追认为烈士的。

:hug::lol

发表于 2011-6-28 23:31 |
:@:@

发表于 2011-7-1 13:24 |
刺耳

也伤眼

发表于 2011-7-8 17:41 |
云中霜雪 发表于 2011-6-5 09:3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革命的小酒天天醉,天天醉后莫驾车。

:):L

发表于 2011-7-10 22:10 |
:(:P:P:P
发表于 2011-7-10 22:19 |
该鸣就鸣。

发表于 2011-8-4 22:06 |
不然次日单位领导用车,大概也不好交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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