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2010)成民再终字第48号判决书第九页原文摘要:申请再审人对《租地延转协议》申请重新鉴定的理由是否成立…… 初审认定行政伪造《租地延转协议》为驳回判决依据,终审维持原判继续使用伪造证据,李顺成请求鉴定完全符合法律程序。 二、再审认定(三项文件的原件,既无合同约定,也无事实和法律依据)租土地买地上物有必要提供产权相关手续?根据(2010)成民再终字第48号判决书第十页原文摘要:申请再审人要求何远林交付“青计投资[1998]50号基建投资计划的通知、补办编字青城规建[1998]第217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加盖有规划专用章的规划图”三项文件的原件,既无合同约定,也无事实和法律依据…… 再审事实证明在2004年4月22日镇党委领导介绍94年租村民土地修建仙源娱乐庄,没通过村民在98年办了产权相关手续(由占用转为征用)且镇党委领导向李顺成承诺待厂房竣工一次性办理产权移交因此《转让房产协议》不便体现遗留问题也未预料打官司…… 三、再审认定证明2004年4月22日向李顺成提供产权相关手续真实,镇政府故意隐瞒产权相关手续早过期真相;根据(2010)成民再终字第48号判决书第五页原文摘要;成都市青白江区国土局作出青国土监字(1998)第295号《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以仙源娱乐庄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娱乐庄为由对仙源娱乐庄作出:(1)写出检讨并处罚款;(2)补办用地相关手续的处罚决定。 租土地买地上物有必要向李顺成提供产权过期相关手续?镇政府真正目的不是诱骗异地人?镇政府应给李顺成有合理说法。 四、再审认定行政伪造《租地延转协议》鉴定已无必要,维持原判就不是继续使用伪证?根据(2010)成民再终字第48号判决书第十页原文摘要;本院再审对该《租地延转协议》不予审查认定,本案中对《租地延转协议》进行鉴定已无必要,本院对理顺公司要求鉴定的申请不予准许。原审法院采信该证据不当,应予以纠正。理顺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对该《租地延转协议》如有争议,可另案主张权利。 首先镇政府提供产权过期相关手续复印件诱导有合法产权,且行政主持仙源娱乐庄买卖协调会并在《转让房产协议》签名加盖行政公章生效,之后二十天再次行政伪造《租地延转协议》临摹李顺成签名盖他人手印目的,镇政府应给李顺成有合理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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