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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部县醉驾第一人被判刑(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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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1-5-16 18:08 | |阅读模式
         2011516日上午,南部县人民法院对醉酒驾驶人罗某某依法进行了公开审理,一审判处仪陇籍醉酒驾驶人罗某某判处拘役一月,罚款1000元。该驾驶人是51《刑法》修正案和《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案实施以来在南部县第一个入狱醉酒驾驶人,当天,南部县公安局部分交通民警、运输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群众代表到庭傍听。
     驾驶人罗某某,男,现年33岁,仪陇县人,55日在仪陇县新政镇吃中午时喝了一杯白洒,事后驾驶一辆南充籍北京现代牌小轿车到南部县办事,撞入正街单行道时被交警挡获,经检测鉴定,罗某某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86.5毫克,超过6.5毫克,已达到醉酒驾驶罪,被南部县警方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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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1 小米椒 +24 收起 理由
神圣中国 +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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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新人

 楼主| 发表于 2011-5-16 18:13 |
开车不饮酒、酒后不开车

最佳新人

 楼主| 发表于 2011-5-16 18:14 |
5月1日起执行《刑法》修正案(八)、《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案(二)
发表于 2011-5-16 18:38 |
法律,制定就是为了实施。

发表于 2011-5-16 18:56 |
大快人心,真棒

发表于 2011-5-16 21:29 |
笑料 发表于 2011-5-16 18:1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开车不饮酒、酒后不开车

谢谢笑料的报道,为我们上了生动的一课。

精华奖励

发表于 2011-5-16 21:50 |
还是有点重了。划不来。还是不饮酒好

最佳新人

 楼主| 发表于 2011-5-16 22:14 |
神圣中国 发表于 2011-5-16 21:2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谢谢笑料的报道,为我们上了生动的一课。

精华奖励

谢谢精华奖励

发表于 2011-5-16 22:18 |
:victory:

发表于 2011-5-16 23:25 |
笑料 发表于 2011-5-16 18:1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开车不饮酒、酒后不开车

:handshake

最佳新人

 楼主| 发表于 2011-5-17 07:57 |
未命名.jpg
5月16日,南部县醉驾第一人被判刑(图)
看守所大门口。

发表于 2011-5-17 09:22 |
笑料 发表于 2011-5-16 18:1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开车不饮酒、酒后不开车

对。为了自已,为了他人,都应这样。

发表于 2011-5-17 09:25 |
笑料图文並茂,很好!辛苦了!

发表于 2011-5-17 12:19 |
开车不饮酒、酒后不开车

发表于 2011-5-17 18:14 |
:o:o:o:o:o

发表于 2011-5-17 18:21 |
开车不饮酒、酒后不开车

发表于 2011-5-17 18:22 |
可怜的人
永不酒驾
发表于 2011-5-17 22:04 |
开车不饮酒,饮酒不开车
发表于 2011-5-17 22:04 |
到底是不开车好还是不喝酒好啊???
发表于 2011-5-17 22:05 |
开车不饮酒,饮酒找代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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