驳诉:安岳县国土资源局等几大局通过四川“新闻网” 答投诉人的回复意见 我们是安岳县太平乡玉石村因资遂高速公路占地的补偿费分配不公。失去土地的39人特委托以李林贵为首的15人多次上访有关方面,得不到解决,不得以才于2011年3月5日把申诉发在四川新闻网“麻辣社区”。安岳县高速办、县国土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等部门及大平乡党委、政府数人于3月6日来玉石村进行所谓“调查了解”。3月7日写出的答复意见。直到5月17日玉石村10社失地农民再次通过四川新闻网第二次投诉以上县级部门保护大平乡的独裁和权利的暗箱操作。以上部门才把三月七日精心制作的答复意见发在四川新闻网。这个答复意见矛盾百出,纯属欺上瞒下的文章,失地农民不服,特驳诉并呈报中央。现对这个公开答复一一揭露如下: 一、答复首先表明:“安岳县委、县政府高速重视”。 好一个高“速”重视。据大平乡乡长蒋为年说:“县委书记钟毅一夜睡不着觉”。他为了保护基层政府的独裁,害怕村民上访,影响安岳形象,并通过安岳县电视台不断播放:“不许上访,上访违法等;不许安装电视接收器”等等经常向全县村民播放,同时对上访实施抓捕、关押等。如永清镇5村8社的刘后芬为丈夫鸣冤,被非法抓捕,强行关押10余天。 二、以上几大局于3月6日来到大平乡政府和党委政府领导一同来到玉石村小学(村委办公室),所谓的调查只允许李林贵个人到场,实施了询问和围攻。李林贵是根据川(2008)73号文件,《征地有哪些费用》的第一条:“土地补偿费用是因国家征用土地所有者在土地上的投入和收益造成损失的补偿,补偿的对象是土地所有权人”。并说明:我们丧失土地39人,只得到这项费用的20%,全体社员平均分摊了80%。(公路领头人曾对玉石村的领导人说,除了失去土地以外的农民任何人不得分摊这笔费用。)上述部门对川发(2008)73号文件一字不提,就问李林贵:“失去土地的人和没有失去土地的人各分得多少?”李林贵如实的说:“土地征用费和补偿费两者相加,失去土地的村民分得一万多元,没有损失一分土地的农民平均分得3千多元。” 以上几大部门根本不依据川府文件,只言各自分得钱的多少,围攻李林贵。认为土地是集体的,你们已分得一万多元,大多数社员才分得3千多元,如再不服就可以进入司法程序告我们。 县委、县政府及乡村两级都统一口径,欺负弱者,我们去哪里告他们。在3月7日,几大部门对四川新闻网的回答中引用了【川办函(2008)73号)和资阳市(2008)153号】文件。这些文件的实质是什么?只字不提,一再强词夺理,申辩他们的违法探派是合理的。 三、以上几大部门精心打造的回复意见,土地征用费和安置补助费和实际分配的方案差距很大。回复意见书的土地补偿是:547210.28元;安置补助费是:432577.3元。 全体社员的分配方案中实际全额土地补偿费是:489710.16元;安置补助费是:387123.66元。两者相加差额是102963.76元。这是精心制作表面文章的人,忽视了村委的分配方案导致的失误。请问这些钱哪去了?附:村委的实际分配方案和几大部门在四川新闻网的回复意见。 玉石村的分配方案大平乡乡长蒋为年从内心中表示不同意,村委几次要他在方案上盖章,他只是摇头,拒绝盖章《参看这份分配方案没有蒋为年的章》。大平乡党委书记安杰的独裁和上级部门的保护伞,作为乡长不可能不服从。他是法人代表,失去土地的农民又不能不告他。 四、回复意见的第(三)项:“该分配方案有6户人没有参加讨论”的问题是事实。“经查证该6户村民均参加了该方案的讨论”,这是大大的谎言。分配方案的一切内容都是村委和乡党委秘密定的。失去土地的6户39人没一人知道,方案成文后,是投诉人通过关系才得到的原件,同时马上上访县上有关部门。 五、安岳县国土资源局等几大局对四川省新闻网回复意见的第(二)关于“没有让失地农民参加换届选举的回复。纯属胡编乱造,不切实际。大平乡为了在基层选出自己的心腹,以便在日后的集体舞弊中上下一条心。才在选举的当天拉开广播,命令式宣称:大平乡党委决定,不许社保人员参加选举,安书记指示要把这些参保人员拉出会场。” 县委和安岳县政府不仅不严肃对待乡党委的违法行为,还千方百计掩盖事实真象。剥夺我们正当的选举权。如果社保人员不符合参加选举,就应该提前通知,不应该在现场以“赶出来”的语气侮辱社员的人格。公民的选举权是神圣的,安书记凭手中的大权如此羞辱,打击我们要喊冤到底。 投诉人: 2011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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