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主注:2011.4.13
收到安岳县政府关于此事的回复如下:
安岳县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
关于李文琼网上回复内容
李文琼同志:
你多次在网上提出的信访诉求,已经安岳县岳阳镇人民政府信访答复、安岳县信访复查复核委员会组织的听证和复查、资阳市人民政府复查复核委员会复核终结。你反映的情况,三级信访机构经调查都认为不是事实。且三级信访机构对你的信访诉求都不予支持。根据《信访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信访人对复核意见不服,仍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投诉请求的,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请你正确对待信访结论,不要再重复信访。
安岳县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四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