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请问平昌交警大队”的回复 “巴中我最帅”网友:
你发帖反映的情况,现回复如下:
1、按照“间距一致、朝向一致、车辆类别一致”的要求,我们对城区临时停车泊位进行了统一规范。之前,我们印发了“温馨提示卡”和“规范停车公告”,并在电视、网络上公告。由于你是外地来客,可能没有收到或看到我们发放的宣传资料和电视网络公告,为此请你理解。 2、你停车的位置位于新平街159队进站口至双江粮站路段,此路段规划为只准停放“小型货车”,而你的车型属于“小型客车”。 3、“钞车专用车位”是农行营业部为运钞车专门规划的临时停车位,我们统一制作的停车指示牌正在安装之中。 感谢你对交警工作的理解支持,我们将努力改进工作,公正、文明、规范执法,欢迎继续监督我们的工作。 平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二0一一年五月四日 附:关于县城街道临时停车泊位车辆分类停放的公告 平昌县公安局 平昌县城管局 关于县城街道临时停车泊位车辆分类停放的 公 告 为规范县城停车秩序,为市民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按照“朝向一致、类型一致、间距一致”的要求,特对县城街道临时停车泊位分类停车公告如下: 一、大型货车、农用车、拖拉机、公交车停放处: 1、巴河公司、邮政局、二丝厂停车场 2、顺全驾校至汽配城钢圈厂路段单边停放 3、盐业公司门口至二水厂路段单边停放 二、小型货车停放处: 1、巴河公司、邮政局、二丝厂停车场 2、邮政局门口至三江大道入口路段 3、二丝厂路口至二人民医院汉王庙社区服务中心路段
4、金红宾馆至双江粮站路段 5、中医院门口至进修校叉路口路段 三、小型客车停放处: 1、巴河公司、邮政局、二丝厂停车场 2、各单位内部停车场 3、除规划停放小型货车以外的所有临时停车位 四、三轮摩托车停放处: 1、巴河公司、邮政局、二丝厂停车场 2、平安二巷路段(交通局至新华街街口) 3、畜牧局门口至医药公司路段单边停放 4、县医院三叉路至轴承厂路段单边停放 五、两轮摩托车停放处: 一律停在规划的两轮摩托车停车位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对车辆乱停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城市管理相关法规处罚,并在电视台公开曝光。 特此公告 二0一一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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