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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醉驾第一人“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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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 16: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成都五一期间严查酒驾醉驾第一人“落网”2011年05月01日09:08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李鑫肖翔

  


  
醉驾第一人“落网”


  ●成都市出动警力550人,在成都全城范围内40个路口、路段,严查酒驾。

  ●“醉驾第一人”将被公安机关留置48小时接受调查,后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今日凌晨0点40分,在蜀金西单商场路口,在成都交警四分局民警示意下,司机蔡钦将他的捷达车靠边。经过现场酒精测试仪的检查,他血液里的酒精浓度为188.8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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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5-1 16:55 | 显示全部楼层
:victory:

发表于 2011-5-1 16:5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一下给多了......
发表于 2011-5-1 22:4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老人家也喝酒、也开车,但绝不喝酒后开车。

发表于 2011-5-1 23:03 | 显示全部楼层
:D:D

发表于 2011-5-2 07:08 | 显示全部楼层
顶一个
发表于 2011-5-2 07:4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怕死的人。

发表于 2011-5-2 08:13 | 显示全部楼层
:lol,这下酒喝爽了

发表于 2011-5-2 08:15 | 显示全部楼层
拿了个第一,也算光荣

发表于 2011-5-2 08:2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位老兄懵懵懂懂就成了第一人,大过节的有些倒霉哈。
但这项规定我们还是举双手赞成的!

发表于 2011-5-2 08:5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下搞对了,还是喝了就不去开算球了。

发表于 2011-5-2 09:03 | 显示全部楼层
闯头七,取重。

发表于 2011-5-2 09:25 | 显示全部楼层
活该

发表于 2011-5-2 09:44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川人啥都争第一

发表于 2011-5-2 09:57 | 显示全部楼层
该遭,还好被警察逮着了,如果开车把人闖死了或者闖伤到时后悔都来不及了:lol

发表于 2011-5-2 10:02 | 显示全部楼层
干脆把你的车子低价卖出去算啦,反正也是数十年不准你开车了,放到那儿不也是浪费吗?

发表于 2011-5-2 10:08 | 显示全部楼层
活该!支持此法,醉驾取重!

发表于 2011-5-2 10:29 | 显示全部楼层
该背时,:lol

发表于 2011-5-2 10:4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下,恐怕有效果了:lol:lol

发表于 2011-5-2 10:52 | 显示全部楼层
傻逼   哈儿    活该  不珍惜自己无所谓 ,但是你不能危害别人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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