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163488|评论: 179

[群众呼声] 投诉:四川省法制日报社把我们全川维权上访老百姓的资料当成了他们最好的摇钱树。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4-29 16:38 | 显示全部楼层
啧啧,难不成是遇到了骗子?

发表于 2011-4-30 00:51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川省法制社:$:$

发表于 2011-4-30 06:48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哈,打着维权的晃子,骗钱骗材噻:@

发表于 2011-4-30 06:48 | 显示全部楼层
顶:@

发表于 2011-4-30 08:26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是遇到骗子了,中国记者网查不到二人的记者证,介意楼主报案!

发表于 2011-4-30 11:10 | 显示全部楼层
仗剑天涯999 发表于 2011-4-30 08:26 http://www.mala.cn/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楼主是遇到骗子了,中国记者网查不到二人的记者证,介意楼主报案!


四川省法制社是骗子?

发表于 2011-4-30 16:46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川省法制社是骗子?

发表于 2011-4-30 20:3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吕金统 的帖子

四川省法制社是个大骗子!!!!!!

发表于 2011-4-30 22:36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的:“四川法制报社是骗子?”可别乱讲哈!人家是四川政法委办的报纸哦!

发表于 2011-5-1 07:3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认为楼主上访7年多了,如果楼主无理的话,政府早就处理了楼主,肯定是政府无理再耍赖吧.......
顶!!!!!!

发表于 2011-5-1 16:51 | 显示全部楼层
陈孝均 发表于 2011-5-1 07:3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认为楼主上访7年多了,如果楼主无理的话,政府早就处理了楼主,肯定是政府无理再耍赖吧.......
顶!!! ...

四川省法制社是个大骗子!!!!!!

发表于 2011-5-1 21:55 | 显示全部楼层
五、 [国发22号文件,关于解决上访老案件问题的意见指出,对确实正当上访人员,不准收容、关押,建国以来新老案件,各级主管部门领导办案人员必须负责到底,逐步予以落实,限期上报处理解决,均按宪法41条,保护公民合法的基本权益。

发表于 2011-5-1 22:26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川省法制社诈骗维权7年上访人李文琼

发表于 2011-5-2 10:08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川法制报社没有这两个记者,据我所知。要是有的话也只是个通讯员罢了。

发表于 2011-5-2 11:19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来你告状是告起瘾了。1:首先连报社名称都没弄清楚(你还说给了你名片,难道照抄都不会)。2:你的事是否有理没交代清楚3:记者采访的素材是职务行为,怎能说是诈骗你的素材呢。你需要冷静反省自己。

发表于 2011-5-2 11:27 | 显示全部楼层
  李文琼与政府有关部门之间,终有一方有误,  此事闹得沸沸扬扬,久拖未决,有违安定团结之根本,若李错,则应法以束,若政府错,则应法以纠, 不纠,不束,是不为,...

发表于 2011-5-2 15:1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人与任何一方均互不相识,就本贴主题而论:
1."四川省法制日报社把我们全川维权上访老百姓的资料当成了他们最好的摇钱树",我是读者,怎么没见楼主列举出四川省法制日报社"把维权上访资料当成了摇钱树"的凭据或事实呢?
2.楼主随贴附的录音资料也只能证明"是有两记者来采访过",从记者的答复"没有价值"也说得起走,因为他们"大巫小巫见得多",所以采访回去后领导们(从他们的角度审视)看了认为没有价值也属正常的.
3.至于是否要当着你们的面删除影音资料,一是看事先是否有约定,二是既使没有约定,就要看他们是否用此影音资料挪作它用(就你们讲的拿去"到有关政府骗吃,骗喝,骗大钱".
    所以,本人认为此贴主题与贴子内容不"和谐"、不贴切!

发表于 2011-5-2 16:15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记者网查不到二人的记者证,

发表于 2011-5-2 21:09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川省法制日报》社??四川没有这个报社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