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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这个警察胡乱打人 是特警大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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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1 11: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南充这个警察胡乱打人 是特警大队的                大家看看     我今天在南充五星花园和朋友逛街突然来了两个穿着制服的巡逻人员过来检查身份证.我叫他们出示证件他们不但不出.还说他们可以不出示证件.对我有推有那      我只说你们检查身份证可以    但是我要求看以下他们的证件 .他们不但不给我看还打人    还把我拉到南充顺庆**大队叫我跪倒回答她们的问题     我不跪有打我说我没有家教他帮我爸爸妈妈教育我     这简直太不把我们这些市民当回事了    我们就这么没有人权了吗     难道我们就不是认吗?     他们还威胁我如果我要告他们的话     还要拘留我      还叫我当面认错才让我们走        太不讲道理了我就说我看看他们的证件就这样对我      希望好心的朋友帮我顶一下     我相信我们的政府看到我这帖子后    会管管这些乱执法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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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2 15:07 | 显示全部楼层
必须出来澄清

发表于 2011-4-12 15:08 | 显示全部楼层
在中国谈人权

发表于 2011-4-12 15:10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些黑们!  别太嚣张了,主人是会醒来的!



发表于 2011-4-12 15:12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们是不是星期天下午遭的啊???如果是那你们就是被误伤了,呵呵

发表于 2011-4-12 15:14 | 显示全部楼层
执勤也要出示证件

发表于 2011-4-12 15:14 | 显示全部楼层
请公安发言人出来说话

发表于 2011-4-12 15:14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还敢偷拍.难怪要挨打了.

发表于 2011-4-12 15:14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回事?

发表于 2011-4-12 15:1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能放过打人的黑们!!!!



那些发言人出来,说话!!






发表于 2011-4-12 15:20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他们的这些人都不是好东西!~只会欺负普通老百姓!~有本事去抓那些贪官坏蛋啊

发表于 2011-4-12 15:31 | 显示全部楼层
废话 在天朝  狗咬人还要出示健康证?

发表于 2011-4-12 15:38 | 显示全部楼层
青~妖 发表于 2011-4-12 15:1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们是不是星期天下午遭的啊???如果是那你们就是被误伤了,呵呵

好像你知道一些内情哦!

发表于 2011-4-12 15:54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1-4-12 15:54 | 显示全部楼层
adam_wen 发表于 2011-4-12 15:3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好像你知道一些内情哦!

我什么都不知道

发表于 2011-4-12 16:05 | 显示全部楼层
青~妖 发表于 2011-4-12 15:5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什么都不知道

是不是来抓你的 抓错人了

发表于 2011-4-12 16:12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所谓的警察不亮明身份,那么你是有权拒绝对方的!!!!!在遇到可疑的情况下,警察有权搜查他人的身体及携带的物品,这是警察法的规定,另外,如果让警察感到你可疑,可以将你带至警局,来查明事情的真相。这是警察的权力,也是他的工作。也是对社会治安负责的表现。是对你,对他,对工作的负责的一种表现。

发表于 2011-4-12 16:14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二章第九条规定
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
  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经盘问、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将
  其带至公安机关,经该公安机关批准,对其继续盘问:
  (一)被指控有犯罪行为的;
  (二)有现场作案嫌疑的;
  (三)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
  (四)携带的物品有可能是赃物的。
  对被盘问人的留置时间自带至公安机关之时起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在特殊情况下,
  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至四十八小时,并应当留有盘问记录。对于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通知其家属或者其所在单位。对于不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释放被盘问人。

发表于 2011-4-12 16:17 | 显示全部楼层
雨夜惜夕 发表于 2011-4-12 15:3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废话 在天朝  狗咬人还要出示健康证?

呵呵·············

发表于 2011-4-12 16:19 | 显示全部楼层
青~妖 发表于 2011-4-12 15:1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们是不是星期天下午遭的啊???如果是那你们就是被误伤了,呵呵

有何隐情,说说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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