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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黑心开发商、擅自调整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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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6 17: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小区现状图_imgload[19].JPG

   这块空也就2200平方米左右,目前要这块地面上规划一座高18 层的楼房,占地1700平方米。净容积率5%以上,绿化面积不到20%,建后小区总共253户人,车位50个。说是“提高城市形象,节约用地”。但不知是否科学合理?望有这方面知识的网友给评说,想个法子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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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6 20:23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1-4-6 20:24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1-4-6 20:24 | 显示全部楼层
:(:(

 楼主| 发表于 2011-4-7 11:18 | 显示全部楼层
此图是旺苍县凤凰路桂苑小区(原化工小区),各位网友支个招嘛!

发表于 2011-4-7 16:04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1-4-7 16:09 | 显示全部楼层
:dizzy::dizzy::dizzy:

最佳新人 感谢有您!

发表于 2011-4-7 16:13 | 显示全部楼层
购房合同怎么签的?有没有约定?建议楼主讲清楚,便于律师帮忙分析

发表于 2011-4-7 17:33 | 显示全部楼层
找律师问下

发表于 2011-4-7 19:06 | 显示全部楼层
咨询下律师呢

 楼主| 发表于 2011-4-8 14:19 | 显示全部楼层
广元市旺安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实际为个人违规挂靠该公司),为了开发凤凰城,即:现在的桂苑小区(原化工小区),只与部分业主达成补偿协议(大概28户),实际是81户,无视绝大部分业主有存在,严重侵害了大多数业主利益,显失公开、公平原则。其理是:
一、《物权法》第六章 第七十三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绿地,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开发商无权侵犯。
二、违犯了旺府发[2006]119号《旺苍县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1、第三章第六条容积率限额规定,一类居住用地=1.5-2.0,二类居住用地=0.8-3.6。而开发商公开的容积率就为4.58(实际达5.0以上)。
2、第十条建筑间距,第一款两条式建筑东西向长边平行布置时,其间距不小于两建筑高度和的二分之一。开发商要建18层楼房,层高按3米计算,计高54米,后面现有住宅楼7层,每层高3.3米,计高23.1米,两楼共计高77.1米,规定建筑间距不得小于38.55米。而开发商修18层楼,其中:1-2层商业建筑距现有楼房只有14.3米,3-18层间距只有27.03米,严重超标。
3、第十六条临街建筑高度控制≤规划道路红线宽度+2*建筑后退红线距离。实际前面街宽仅24米,开发商建筑高度将超1倍以上。
4、第六章第十八条,车位控制,高层住宅,车位/户,机动车0.3。而实际高层建筑为了176户,多层建筑为81户,共257户,远远达不到规定标准。

发表于 2011-4-8 16:39 | 显示全部楼层
开发商调整容积率,其核心在政府。最后审批的是政府的规划部门,仅仅指责开发商,明显不足,建议依法起诉政府规划部门。

 楼主| 发表于 2011-4-8 16:5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律师贺博士 的帖子

谢谢建议!但民难告官!想通过此处呼吁。

发表于 2011-4-9 00:03 | 显示全部楼层
你是逗人玩啊!明白了,不过逗一次可以,下次你就惨了。

 楼主| 发表于 2011-4-9 10:0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律师贺博士 的帖子

老兄不知你从那个角度,说我是逗人玩啊?我们从一开始就维权,开听证会时招全体利害关系人的反对,但他的规划基本没有又来了,现在我们已经有50多户联名投诉到市委、县委,等待他们的回复。本想再通过此处呼吁,得到网有的支持、建议,加大影响力。如果有网友质疑,可上门调查了解。

发表于 2011-4-9 15:24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发表于 2011-4-10 16:09 | 显示全部楼层
:@:@:@

 楼主| 发表于 2011-4-13 22:04 | 显示全部楼层
            怪!怪!怪!

       城市规划,随便改。
       球场绿地,是谁卖。
       遮挡阳光,高楼盖。
       业主利益,肆侵害
     《物权法》,放脑外。
        开发商,发横财。

发表于 2011-4-14 09:07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这是哪个地方的?要写详细点

 楼主| 发表于 2011-4-14 13:5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长老007 的帖子

对你的关心,首先表示感谢!我在11楼写得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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