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个嫖客,就是妓女的同伙,性工作者服务的对象,小姐收入的主要来源,花钱买性快感的那种男人。但我是一个地地道道下九流的小嫖客,甚至是有点可怜的市井小嫖客。
同那些冠冕堂皇、纸醉金迷、花天酒地,进出楼堂馆所、高档宾馆,乘坐皇冠 、奔驰的高级大嫖客没什么区别,都是低贱丑陋、庸俗下流的垃圾。当然,从古到今这个世界上最大的嫖客,可能要算皇帝了,三宫六苑、妃嫔三千不说,还要选尽天下所有的美女,供他个人嫖用。历史上,有记载最早最老的老嫖客大约出现在三千七百年前,殷商时代“巫娼时期”的老嫖客越王勾践,他还发明了“营妓” 。但传说中的老嫖客是三皇时代的夏桀王,当时他的女乐就有三万之多。这是小嫖客的我,知道得最早最老的老嫖客了,(如果那个嫖客还知道有更早更老的老嫖客,请尽快与小嫖客的我取得联系,告诉一下。)
嫖客与妓女,究竟是先有嫖客还是先有妓女这个问题,属于世界难题之一,竞次于哥特巴赫猜想,就象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问题一样,很难说得清、道得明。
虽然我是个低级、下流的小嫖客,但我是理直气壮花自己的血汗钱去嫖妓,比起那些政客、奸商劣贾、公务员,用权、用公款、用纳税人的钱去嫖妓高尚多了。我这个小嫖客,世人常常指责我伤风败俗、道德败坏,可大嫖客们就成了风流韵事、无伤大雅的小事情了,历史上的著名嫖客(比如:明朝江南第一风流才子唐伯虎)还可以流芳百世,让世人传颂。世道真的很不公平。
我还是幸运的,比起那些农民工嫖客来一个天上一个地下了。我喜欢嫖,就像吃毒品一样上了瘾。特别是被小姐们特有的万种风情,撩拨着每一根神经,沁心的体香引爆我动物本能的激情时……唉!算了,这类文字就免了。我会经常千方百计找一些借口不回家。譬如约了朋友吃饭呀、同学们聚会呀、单位加班呀、喝酒喝醉了呀…… ……等等、等等。总之,去嫖妓之前就会编好一个不能回家的理由,让妻子相信确有其事。但我深爱我的妻子,珍惜我的家庭。假如我有十元钱,那么九元钱是属于家里,一元钱用于嫖妓。嫖客呀真的很贱,就好比天天吃回锅肉,总想吃一点其它什么肉丝、肉片,换换口胃。
我承认我对婚姻不忠,对不起妻子、对不起家庭。但我所做的一切,那个男人不向往,那个男人敢说他不会去做呢?不做嫖客的男人,只是没有机会、没有条件而以,要吗就是生理上有缺陷、身体有病。那种“妻不如妾,妾不如婢,婢不如妓,妓不如偷,偷不如偷不着”的感觉。那个男人敢说他----心神不荡漾?淫心不会动呢?
我是嫖客,是一个心地善良、遵循自然、逃脱不了动物性本能的小嫖客。
书剑200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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