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开江县新宁镇,五里桥村的,修高速路毁我们的土,钱还没有赔,本来要按照被占土地的面积赔偿,结果政府没有捞到油水,要按照人口平均分,这样合理吗?非得告到省上去,请问:
1:以前好多老百姓卖土地,卖给开发商几十万一家,为什么那个不拿来分。我们土地被占了,今后无法生活,国家赔偿我们的钱,用来安置我们今后生活。政府却要平分,请问:“还要不要我们活”,这坚决不同意,其他县土地款早就分了,是按照被占土地面积分配的,开江新宁镇政府今天开会,镇政府领导没有头脑,理由是别人闹得凶。请问修高速路,被占土地,国家出了文件,应该赔偿给被占土地的社员,还是赔给其他没有被占土地的社员?开江县新宁镇政府,这个就做不了主,只晓得贪,当不来官,不如自动辞职。
2:我们被占土地的社员,以后怎么生活???????
3:修高速路理赔的文件上,哪条是平均分配。政府说:土地是国家的,那如果土地是国家的,照这样说,那国家修路就不应该赔钱,理由真荒唐。
4:新宁镇政府这样做,那以前他们卖土地的钱,自己修房的土地,都应该分,请领导给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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