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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交警部门自行管理测速装置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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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2 19: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交警部门自行管理测速装置,装置的准确性如何保证?在交通违法的处罚中,交警部门是直接利益获得者(部分经济利益和业绩利益),这将可能造成部分交通违法并非客观存在的。只要是对高科技仪表技术和计算机技术有较多了解的人(本人刚巧正是)都知道,仪表是可以人为调整的(不然无法校准),计算机打印的结果更是容易改变的,大众从不怀疑交警部门人才济济,由同一个部门实施装置管理、使用和经济处罚将使执法的权利无限化,有违公平、公正、公开的法律精神,因此目前超速违法的界定方式合法性非常值得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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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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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2 20:07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什么都乱了
发表于 2011-3-2 23:09 | 显示全部楼层
乱搞 是不是协警娃儿有任务要完成哦

发表于 2011-3-3 00:33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1-3-3 11:09 | 显示全部楼层


    赞同楼主观点!

发表于 2011-3-3 14:40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是这样???

发表于 2011-3-3 14:57 | 显示全部楼层
唵好像也说过这个问题。那就请交警同志们把历年的质检报告给大众们展示一下吧!是骡子是马拉出来转转,不然你们罚的款可就悬了哦

发表于 2011-3-3 15:00 | 显示全部楼层
手上有罚单的同志们别扔了哦,打官司让退

发表于 2011-3-3 15:22 | 显示全部楼层
又一个瞌睡睡醒了的人哦!
bgs

发表于 2011-3-3 15:45 | 显示全部楼层
                                   
巴州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关于
《质疑交警部门自行管理测速装置的合理性》一帖的回复
各位网友:

一位网名为“scnjpp”的网友于3月2日在麻辣社区巴中论坛发表《质疑交警部门自行管理测速装置的合理性》一帖,现回复如下:
公安交警部门所使有的测速仪,国家质检部门将定期对其进行计量检测,如未达到计量标准,质检部门予以调试,以确保测速仪的正常使用,并不存在网友“有违公平、公正、公开的法律精神”一说。
感谢网友对我们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请继续监督我们的交通管理工作。
一一年三月三
  

发表于 2011-3-3 16:13 | 显示全部楼层
{:2_33:}

发表于 2011-3-3 18:33 | 显示全部楼层
又好创收咯:L

 楼主| 发表于 2011-3-3 18:4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bgs 的帖子

非常感谢在百忙之中回复我的帖子,我只想说的是我的车速表在60码多一格,确切说是65左右,而你们的测速仪显示我跑到90多码,这怎么解释啊?????????????天地良心我这是说的事实

发表于 2011-3-3 20:22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楼主所言,强烈鄙视交警部门所谓的合法测速,执行与监督一把抓,难以服众!
还有就是楼主之前所说的钓鱼式执法,别说你们没有啊。最看不起的就是你们卑鄙的隐藏式执法、测速了,跟过去的土匪又有多大的区别?
我们只是希望你们不要用公权力来仗势欺人........文明执法、公平执法........仅此而已,谢谢!!!

发表于 2011-3-3 22:52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1-3-4 22:11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1-3-6 10:06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1-3-7 00:05 | 显示全部楼层
:dizzy:
发表于 2011-3-7 00:10 | 显示全部楼层
是不是自己违法,被处理了,报私怨吧

 楼主| 发表于 2011-3-7 10:5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红色经典广场 的帖子

你娃就是根本不懂道理的,一点逻辑思维都没得,如果我自己真的错了有必要在这时说这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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