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之剑为何只能游走偏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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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知风
湖北十堰男子彭宝泉等人,策划“女子卖身救父”发帖,救出被关精神病院14年的竹溪男子郭元荣。1月3日,竹溪县当地官员同意放人。昨天,郭元荣已出院。竹溪县有关部门认为,彭宝泉等人是欺骗,这一说法遭到策划者否认。(1月5日《新京报》)
媒体报道,有网友“郭寒韵”在天涯发帖称,其父郭元荣14年前因举报当地官员,被公安局关进十堰市茅箭精神病院,至今已被关14年。该网友表示,谁能救出其父,“姿色尚可,至今守身如玉”的她愿以身相许。
已知这是一个部分虚构的故事,“被精神病”的郭元荣确有其人,但“姿色尚可,至今守身如玉”的“郭寒韵”子虚乌有,“以身相许”只是一个吸引眼球的噱头。而一个长达14年的冤情,靠一则“卖身救父”的故事引起网友围观,形成舆论压力,迫使竹溪县当地官员同意放人,这件事本身就够“精神病”的。如果当地政府“神经”不出问题,怎么会对自己身上的毛病不知痛痒,要靠围观、起哄才恢复知觉?看来病得不轻。
“竹溪县有关部门认为,彭宝泉等人是欺骗”,这句话听起来很滑稽。我仿佛看见,一个蛮汉,抢了一个弱者的东西,弱者和他说理,他就是不还。当有人称他有一件稀世珍宝,谁能把被抢的东西要回来,这件珍宝就给谁,一下子引起了众人的关注。蛮汉见人多势众,只好把东西交出来。蛮汉事后知道,哪有什么稀世珍宝,于是愤愤然说,你们骗人。
要让这样的荒诞故事经得起逻辑推理,或有生活依据,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一是交涉的对手是不讲道理的人;二是这个人必须强悍。因为只有蛮汉才会不认公理,可以全然不顾法律和道德,按照自己的意志为所欲为;而强悍是得以实施胡作非为的绝对优势。
我不知道擅自把一个正常人送入精神病院,是不是和蛮汉的做派可有一比?我也不知道随意动用的公权力,对普通百姓来说是不是绝对强势?但一个名叫郭元荣的普通职工,因举报领导受贿,被公安局关进十堰市茅箭医院精神病科长达14年之久,家属屡次欲将其接回家,均未获成功,却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实在无法把这件事看作发生在正常社会秩序下,发生在正常人之间。而可悲的是,这样的事件似乎已经正常化了。任何一条有关“被精神病”的消息,已经无法引起人们的诧异。所以,郭元荣的“被精神病”也是在十多年后,被另一个“被精神病”的彭宝泉偶然发现的。当彭宝泉想用正常的发布方式营救郭元荣时,“一个正常人被关在精神病院10多年”已经不能成为新闻了,结果“放在网上半年,没反应”。这就说明,在一个不正常的社会环境下,用正常的方式表达利益的诉求,已经无法唤来正义的响应了,于是,“剑走偏锋”倒“曲径通幽”。
但在这样的“故事”里,笼罩着的是被扭曲的公理,弥漫着荒诞的色彩,更令人心酸。一个秩序井然的社会,应该由公正和正义始终主动引领着前进的步伐,而依靠围观和起哄逼出的正义,是一种社会的悲哀。更何况,当代表正义的公权力首先失去公正时,杜撰一个故事引人注目能有多少胜算?而且,靠编故事来利用舆论维权显然不妥,一来这种不诚实的行为会留下隐患,伤害网络维权的信誉;二来这样的做法也只能仰仗运气,不具有普适性。因此,只有当现实中不再发生这种荒唐“故事”时,类似的“欺骗”才显得荒谬。而一个讲道理的社会,只是一个法治社会的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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