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2日晚上9点左右,我与朋友一起玩后提前离开,行至仁寿县街心花园宏远百货门口被辆车撞了,当时我没倒下,觉得没事就对司机说;没事,走你的。那司机当时就开车离开我也向电信街处走去,我刚到事发地不远一处警亭处,栏了一计程车开门准备上车。 突然被刚才那车的司机猛拉住,我一看,是两个人,浑身酒气,他们大骂,狗日的碰瓷儿,把车撞烂了就想跑,然后就脱住我就打,跟着警亭的警察看见了,就跑出来拖他们,没拖住,就看着他们打完我扬长而去,我当时已经被打晕,后来听家人朋友说那警察记住了那车的牌照,隐约听见有人问我叫什么,家人联系方式,我的电话当时被打坏了,我告诉警察拿我手机卡, 后来被送到了医院。 等我清醒已经是第二天,发现我双眼涨疼,左眼眯成一条缝,鼻子一摸疼痛难忍,两边太阳穴肿胀 疼痛,额头肿了一块包,在医院住了两天,警察都没来做笔录(仁寿县城北派出所)我给家人说:这样住下去不是办法,如果警察不处理这事医药费只有自己买单,如果不严重我就回家疗养算了。(两天交了2000医院说没钱了叫我明天又要交钱)当时那主治医生叫我去打眼镜CT(因为我眼镜涨疼)鼻子开药,我就怕没人买单没去,就留了医生开的单子,1月4日我忍疼出院。1月5日我老婆到城北派出所要求解决这事,派出所要求我去做笔录,我去了,那王姓警官,问我;认识那打我的人不?我答:不认识,不是警亭那个警察看见他们打的吗?他不是记下了那车的牌照吗?那王姓警官就说:别人不愿意给你做证。我说:你们警察难道就是这样当的警察,看见别人行凶,打完后扬长而去,而后还不管了,老百姓的利益何在?我要上访你们。那王姓警官声音很打大的说:快去上访 快去上访 快去上访。
天啊!警察就是这样办案的吗?希望有人出来管管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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