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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 1598|评论: 6

被跨省追捕的王鹏刑拘后公安机关发给其的《释放证明书》,居然没有加盖公安机关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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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5 08:52 | |阅读模式
被跨省追捕的王鹏,刑拘10天后,当地公安机关发给其的法律文书——《释放证明书》,居然没有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别小看这个印章,可能是当地公安机关一时疏忽,忘记了加盖公章。按照法律规定,没有加盖公章的法律文书,不具备法律效力,王鹏还可以以此事对公安机关提出诉讼。由此可见当地公安机关,办案不规范,水平极其低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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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章应盖在此处(图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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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5 09:23 |
:):(:D:'(:@:o:P:$;P:L:Q:lol:loveliness::funk::curse::dizzy:

发表于 2010-12-6 06:12 |
又被忽悠了。是公安局给他发的“假释放”证明。;P

[发帖际遇]: 纷纷细雨去成都保路运动旧址瞻仰,获得精神奖励小米椒4个

发表于 2010-12-6 15:26 |
友情顶贴

发表于 2010-12-6 23:14 |
以后还会找你算帐

2017年优秀网友 2014年度优秀网友 2015年优秀网友 2016年优秀网友

发表于 2010-12-7 00:12 |
其实这事儿处理得还不错,当地政~府部门审时度势,顺应民意,没有将其恶化。

发表于 2010-12-9 03:30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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