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江县人民政府
关于在城区内深入开展违法建筑专项治理的
通告
合府发〔2010〕107号
为深入推进并巩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成果,创建省级环境优美示范县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县政府将对整个县城建成区内所有违法建筑开展专项治理。从通告之日起至2010年11月5日止为自行拆除时间。逾期未自行拆除的,县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依法予以拆除。望广大干部群众积极配合支持。
特此通告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九日
希望政府要彻底查清合江建设局;违规,乱审,乱批,乱建堵塞消防道,护航开发商加层升高,变成合法化。违规建筑都向建设局大楼靠近,造成城市毒瘤,埋下了安全隐患,。引响全县全城的违规建筑乱搭乱建多如牛牦。建设局还视而不见,如果不信,我们大家站在建设局大楼顶观看四周围精彩的毒瘤把戏图吧!为了支持合江人民政府关于在城区内深入开展违法建筑专项治理,于2010年10月19日发出的通告
合府发〔2010〕107号
顺利执行!消除隐患,铲除城区毒瘤,保护老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作出点贡献,老百姓拍手欢迎政府执政为民做点实事,严防违规小人钻法规的空子,留下隐患,变成合法化,埋下定时炸弹,后患无救啊!建议政府从建设局的周围为为突破口,扩大到全城,不留杷子,老百姓拭目以待多年了哈!
让我们共同站在建设局大楼顶观看周围这些违规建筑图片吧!拍于2010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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