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枣林人民,我们就巴中市委下派干部的枣林书记陈伦周和村干部一系列严重违法违纪问题信访三年在省、市委连续批示下,至今都得不到处理,人民在失望之余结合枣林的实际情况,人民不知道以下违法违纪事件该向谁反映, 一、枣林书记联合村干部私分赈灾款情况属实,陈伦周克扣五村灾民生活费共计5.46万元(会计罗明英原支书刘明政作证),任命的四村主任胡大春将3.8万元重建款私分给不是重建户的其堂兄胡北忠和关系户赵克强手中;将0.84万元私分给七个社长:将0.84万元5·12维修加固资金私造村民户头和胡大春贪污,9.2万元灾民生活费至今不给村民发放,前后共计18万元的赈灾款去向不明;三村主任张礼成骗取国家重建款1.8万元(枣纪委查证属实);任命的二村书记张德寿叫人打烂房子同样和分赈灾款22万元,三个村村民都共同举报其违法行为,在事实面前都被陈伦周强行压制村民信访,枣纪委、区民政局、区纪委一直不按中央纪委发[2008]15号和巴区委41号文件严肃处理责任人。 二、联合村干部操控乐巴铁路款的发放,从2006年起乐巴铁路款的支付枣林书记公开允许村干部不按巴区委155、156号和高速办[20061号文件以及相关的土地法准则执行,五个村全部以现金方式发放,其结果导致村干部严重违法乱纪,其中四村主任胡大春书记何华章挪用乐巴铁路款41万元;至今挪用二社公民积金27万,且非法降低赔偿标准耕地由46890元/亩,降到43700元/亩,非耕地由23445元/亩降到8000元/亩,严重损害了村民利益,四村二社村民实际拿到了总款的70%;三村主任张礼成虚报土地面积3.443亩,贪污资金17万(枣纪委已查证属实);二村书记张德寿同样不给村民交帐,全镇涉及700多万的铁路款既不给村民付清余款,也不交帐村民该得到的赔偿却得不到。被陈伦周和村干部瓜分了。如此严重问题区纪委至今不处理责任人。 三、恶性选举造假二村支部造假四村村委,陈伦周以权压法以权代法,陈伦周身为党委书记,人大主任知法犯法,2008年5月造假了以村霸张德寿为首的支部,2007年12月30日指使人大主席何杰采取取消造民资格不公布选举结果等方式造假了以村霸胡大春为首的村委直接剥夺了村民选举权,情况属实。区民政局不查区纪委更不查。 四、我们无桥过。位于枣林村和元潭之间的大坝旧桥已彻底垮塌,近半年300多名中小学生,4000多村民,几十辆大小车根本无法通过而投资50万(上级拔付10万元村民集资约40万元)修建近8年的新桥现在还是几个桥墩,现在秋收播种季节已到,雨季来临,河水暴涨,农民物资根本无法运输而陈伦周却不问不理,不管我们的死活,我们一致要求枣林人民不需要这样不关心民众的父母官了。 五、陈伦周和村干部的其他违纪事件: 1、2007年陈伦周为自己所开的茶馆自报自批3万元(政府有工作人员的反映); 2、2007年至2009年陈伦周造假了胡大春的人大代表资格,不通过村支部的党员资格,陈伦周2009年吃五村公路硬化回扣款2.4万元(刘明政、罗明英作证); 3、支持胡大春从1998-2010年长达十三年不实行村务财务公开; 4、纵容二村书记张德寿贪占浅水湾的加气站,加油站和料场租赁款涉案15万多元。 六、综上所述:陈伦周和村干部私分赈灾款事件不查; 支持村干部侵占挪用乐巴铁路款,严重损害村民利益的恶性事件更不处理;陈伦周剥夺村民选举权非法任命村干部的选举恶性事件还是不处理;支持任命的村干部公开打击信访村民再度不处理。什么中央给救灾发规,挪用专款法规和选举法规在枣林都得不到实行,只有陈伦周和村干部的天下,他们就是法,对枣林人民没有权力而言。 官系特好的市委下不派干部陈伦周:这个自2005年市委下派到枣林书记的父母官不干实事,不为枣林人民谋福利的党委书记,却和村干部一起贪脏法坑害国家和人民利益,村民长达三年的信访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过程中,先支持胡大春、张礼成、张德寿公开打击信访人,然后公开辱骂信访村民,在2010年7月7号陈伦周在接见五村信访群众公开扬言:“老子是市委下派干部,告不倒的”。告状的都是孬火药,而在8月14日村干部会议上再次辱骂信访群众,这就是枣林人民政府的形象,一个人民公仆的形象,然后阻挠区纪检部门查处一直拖到现在。 我们是善良弱势的村民,我们所面临的出行难,上学难,维权难缠住了我们,这片阴霾一直罩着我们,我们很无奈,更无助,我们渴望得到党和人民政府的关怀,我们渴望得到彻底真正民主法制,我们恳请市委组织部帮我们揭开这个腐败的黑内幕,以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还枣林人民权利公平正义。得以改善民生维护枣林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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