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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院为何迟迟不作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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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0-10-13 19: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08年7月,省高院就我人事争议一案的《民事裁定书》,让已为其进行的听证开庭而感到意外突然的我,  再次感到意外疑惑并当面向法官表述了质疑。
     同年12月,我又依据省高院《关于法官判后释疑的若干意见》的规定,先、后向该院院长、法官挂号邮去了我的书面《质疑》,仍一直未得答复。

     2010年6月8日,我亲去该院信访接待室“判后答疑”窗口求要答复,被拒绝。   两周之后又去时,回答说应作答复,并作了登记。后来我仍两周一去,均能登记接待(虽然接谈就一二分钟)。
     同年10月12日,该院立案庭一副庭长以“法院领导”的名义在窗口进行接待(以前未见领导窗口接待),但却拒绝接待我,也不准其他法官登记接待我,还二次叫来法警强行逐离我。

    省高院领导为何如此态度?
    省高院制定的规定为何本院不执行?
    省高院为何迟迟不作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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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14 14:2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答复就是不答复!你能怎么的!


      找中央巡视组反映去!

发表于 2010-10-14 22:43 | 显示全部楼层
请楼主不要说的没头没尾,你把案情及案号可以写下来,上图片。

这样版主大人说不定能转到省高院,由高院的法官们网上释疑,这样,公不公正也有广大网友给你作证!!!!
支持维权。

发表于 2010-10-15 11:0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 生锈老套筒


   中央巡视组电话一直是很忙样哟,打不通。他们会管司法腐败嘛

发表于 2010-10-15 23:35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央巡视组按说啥都要管。
发表于 2010-10-15 23:44 | 显示全部楼层


       705718294网友:


      找中央巡视组要下狠心。

     试一试其他方法,尽量争取联系上,反映问题。


     但是你要作好长期申诉的准备,直到你疲倦而停手。

发表于 2010-10-16 12:1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口口口


    不服可以走法律程序--上诉申诉等,为何到处大呼小叫?并且,判后释疑没有法律规定非要解释到当事人听懂为止---有的当事人根本不懂道理、胡搅蛮缠、自以为是。

无图无真相

最佳新人

 楼主| 发表于 2010-10-19 20:25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回复  生锈老套筒


   中央巡视组电话一直是很忙样哟,打不通。他们会管司法腐败嘛
705718294 发表于 2010-10-15 11:08 http://www.mala.cn/images/common/back.gif[/

感谢1700多位网友的查阅、6位网友的回帖!!

尤谢“生锈老笔筒”网友 的第一回帖!

案情以后如需要、方便的话,可以汇报。

发帖后今天才又上网,迟谢为歉!


此外,我想知道12“444444444444”网者的身份,望各位帮忙提供或作分析,以便我回其贴。

发表于 2010-10-20 12:25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回复  生锈老套筒


   中央巡视组电话一直是很忙样哟,打不通。他们会管司法腐败嘛
705718294 ...
口口口 发表于 2010-10-19 20:25 http://www.mala.cn/images/common/back.gif



    满口脏话  素质太低    怪不得别人不理你

发表于 2010-10-20 14:0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口口口


    素质太低   满口脏话。
强烈建议版主删除这种无根无据的帖子---无证据显示。论坛不能成为某些别有用心的人随意攻击谩骂的场所,应把素质低者扫地出门。

发表于 2010-10-20 14:0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口口口


    素质太低   满口脏话。
强烈建议版主删除这种无根无据的帖子---无证据显示。论坛不能成为某些别有用心的人随意攻击谩骂的场所,应把素质低者扫地出门。

最佳新人

 楼主| 发表于 2010-10-21 23:48 | 显示全部楼层
上月的今日(9月21日——中秋节前一日),浙江省高院立案庭副庭长潘华山被判处死刑。
也就在当日,该院副院长童兆洪自杀死亡(今年自杀的的第二名高院副院长)。
而此前不久,已有5名高级法官受到处理……(详见本周二——10月19日《文摘周报》)。

你们是不是一人或二人——11#、10#、6#楼主?
你们是不是群众?
你们是不是觉得这样太暴露了你们的身份?

你们不要“大呼小叫”!
         "素质太低"  !
        “满口脏(横)话”!

最佳新人

 楼主| 发表于 2010-10-21 23:48 | 显示全部楼层
上月的今日(9月21日——中秋节前一日),浙江省高院立案庭副庭长潘华山被判处死刑。
也就在当日,该院副院长童兆洪自杀死亡(今年自杀的的第二名高院副院长)。
而此前不久,已有5名高级法官受到处理……(详见本周二——10月19日《文摘周报》)。

你们是不是一人或二人——11#、10#、6#楼主?
你们是不是群众?
你们是不是觉得这样太暴露了你们的身份?

你们不要“大呼小叫”!
         "素质太低"  !
        “满口脏(横)话”!

最佳新人

 楼主| 发表于 2010-10-22 22:01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上13、14二帖中的“6#”应为  7#(444444444444444),

特向6#(生锈老笔筒)致歉!

[发帖际遇]: 口口口参加成都市文殊院举行的活动,系统奖励小米椒3个.

发表于 2010-10-23 11:15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
作为民生论坛,大家上来就是关注民生,解决自身不能解决的问题。而不是上来骂阵。希望双方都控制情绪。
再建议楼主说清事实,以供全国网友提供帮助和评判。

最佳新人

 楼主| 发表于 2010-10-25 16:46 | 显示全部楼层
请教版主:我15#帖中的发帖际遇“参加成都市文殊院举行的活动”何意?

最佳新人

 楼主| 发表于 2010-10-25 18:55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16#楼主的再建议!

道歉:暂时我还不想(就“案情”——尤原审、再审)“说清事实”,否则那就不是“强烈建议(而是命令!) 版主删除…帖子”了!

说明:7#、10#、11(12)#楼主不举事例,却乱戴帽子、乱打棍子(如“文革”招式!),不仅是16#网友所言“骂阵”,且简直就是多路(实则一“人”)围攻来了!——不知各位群众网友在各民间、官方网站曾见否?
      他们的那些腔调、言辞,我在法院、只在法院听到过。
      此时此地,竟然遭遇此情此景,我已在“控制情绪”,未对三(四)位的贴文直接一一作答,但是稍后我是一定要作答的。
      是否是“双方”骂阵,我想各位仅观以上双方贴文,便可判断。
发表于 2010-10-25 20:18 | 显示全部楼层

[转帖]


天府哨兵 于 2010-10-21 08:36:49 发表


在省委大门外警卫处设置的中央第一地方巡视组工作信箱,投递十分方便。


(复制于新华网法治论坛)

最佳新人

 楼主| 发表于 2010-10-25 22:2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好心人、热心人“生锈老笔筒”网友19#帖:

真的?

甚谢!

其实,我也是一个好心人、热心人——我曾免费帮一些人写改材料、修改状子、代理案子,就在成都正府街老高院大门内、外也曾捐助过好几位困难的上访农民,在成都、北京我曾对一些人的申诉理由、上访行为为其进行过客观的分析、善意的劝解并被理解、接受,就在成都中院我还帮法官接待过几位上访群众。     还有,两年前本“群众呼声”栏目一度实质上停办,我曾发文探寻加以众多网友跟帖而终使本栏目复活……但是,我还是要甚谢生锈老笔筒你这位好心人、热心人,真的!

两年来我便很少上网了,但只要上网定到“群众呼声”来,一来定看你的三个帖子。你的帖子和跟帖我全看、看完了,但对不起我一直未跟帖支持你(和其他网友),因为我想失声。

为自己的事上网发帖,这是我的第一次,虽然我曾上网多年,并跟帖支持过多位网友。
我的第一次发帖,就得到了您的第一帖跟帖,和又几次跟帖,甚幸、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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