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170764|评论: 41

解读《成都市轻微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快撤快处快赔暂行办法》 (提供协议书下载)

  [复制链接]

最佳新人 感谢有您!

发表于 2010-10-12 15: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成都市轻微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快撤快处快赔暂行办法》相关内容的解读

1出台《成都市轻微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快撤快处快赔暂行办法》的背景;

为配合公安部《交通管理服务群众十项措施》的实施,保障城市道路交通有序畅通,进一步提高城市道路通行效率和交通事故处理效率,成都市公安局联合四川保监局,决定在成都市范围内实施《成都市轻微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快撤快处快赔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快处办法》)。

《快处办法》提出了“轻微道路交通事故”的概念,明确了适用自行协商处理的轻微道路交通事故范围及处理程序以及符合自行协商处理条件的道路交通事故保险理赔处理程序,同时也明确了在不适用自行协商处理情形下的交通事故处理程序和要求。按照《快处办法》的指引,道路交通事故将得到快速高效的处理,从而实现缓解交通拥堵、方便交通事故当事人的目的。

2、符合《快处办法》的轻微道路交通事故的基本界定;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成都市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成华区、武侯区及高新区)的城市道路上发生的机动车之间仅造成车辆前后保险杠、叶子板、引擎盖、前面罩、车门、灯具等车身覆盖件轻微损失(包括车上财物和车上货物)、不涉及人员伤亡和车外财产损失、车辆能够继续自行驾驶移动、各方车辆损失不超过5000元的交通事故。

3、适用轻微道路交通事故的自行协商处理的基本程序;

发生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异议的、基本事实清楚的,应当依法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迅速将车辆撤离现场,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进行自行协商处理。

发生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后,符合自行协商处理条件的,按以下程序处理:

(1)当事人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须采用摄像拍照、标划事故位置或其他方法固定事故现场证据

(2)依法自行撤离现场。

(3)当事人经自行协商达成赔偿结果的,及时填写《成都市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快撤快处快赔协议书》(简称《快处协议书》),《快处协议书》由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各执一份。

《快处协议书》的,如当事人已自行协商达成赔偿结果的,当事人应当以文字方式如实记载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驾驶证号、机动车牌号、车型、投保公司、保险凭证号、保险有效期、碰撞部位、交通事故发生基本情形、事故损害赔偿责任等内容,由当事人共同签字确认。

(4)需要办理保险理赔的当事人,应立即向各自投保的保险公司报案,凡到“服务中心”办理相关手续的,当事人各方应立即或约定具体时间(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按保险公司或交通警察的指引,共同前往约定的“服务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4、“成都市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撤快处快赔服务中心” 的机构性质及服务内容;

“成都市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撤快处快赔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是在成都市公安局和四川保监局的指导和直接支持下,设立的综合性交通事故综合服务场所,它采用了“轻微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快撤快处”与“保险快速理赔”相联动的新模式,实现了交通事故快撤快处快赔无缝连接,能够在解决成都市交通拥堵和方便群众方面起到积极作用。目前,在成都市城区东、南、西、北方向主要干道交通便利的地方,一共设立了4个“服务中心”。

为方便交通事故当事人,“服务中心”将交通事故发生后的交通事故处理服务和保险理赔服务进行了有效整合,实现了交管部门和保险公司同址办公;“服务中心”集“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责任调解、保险责任认定、道路交通事故车辆查勘、定损”职责于一身,同时提供可供交通事故当事人自愿选择的机动车维修服务。

5《成都市轻微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快撤快处快赔暂行办法》实施后,当事人可获得更多便利;

《成都市轻微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快撤快处快赔暂行办法》规定:发生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后,符合自行协商处理条件的,当事人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采取摄像拍照、标划事故位置或其他方法固定事故现场证据后,可依法撤离现场进行自行协商处理。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快处协议书》后,共同到“服务中心”进行事故处理和进行保险查勘定损处理。和以前的交通事故处理模式相比,快处快赔模式一是可以减少车主对事故处理和保险查勘理赔的等待时间和往返次数,节省车主的时间成本;二是成都市公安交管部门将向“服务中心”派驻交通民警,可以当场办理《交通事故认定书》和损害赔偿调解,可以有效避免当事人之间产生的争议和纠纷,减少群众的往返奔波。三是全市所有经营车险业务的财产保险公司都将派员进驻“服务中心”,进行集中办公,处理各方车辆的查勘定损。

6、哪些轻微道路交通事故不适用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应当立即报警:

(1)造成人员伤、亡的;

(2)驾驶人未随身携带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或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3)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

(4)事故车辆不能自行移动的;

(5)一方肇事逃逸的。

(6)事故车辆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交强险保险标志的;

(7)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源体等危险物品的事故车辆;

(8)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9)四川省以外投保机动车辆保险的;

(10)在夜间21时至次日早上7时发生轻微道路交通事故的;

(11)当事人对事故的事实或成因有争议的;

(12)成都市其他区(市)、县道路上发生轻微道路交通事故的;

(13)高速公路上发生轻微道路交通事故的。

7、成都市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撤快处快赔服务中心的工作时间;

“服务中心”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8:30-19:00,周末和节假日:9:00-17:00。

8、在“服务中心”工作时间外发生了符合《快处办法》规定的可自行协商处理的轻微道路交通事故的办理时间;

按照《快处办法》规定,早上7时至当日夜间21时之间发生的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可通过自行协商进行处理,交通事故当事应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采用摄像拍照、标划事故位置或其他方法固定事故现场证据;并依法自行撤离现场后,经自行协商达成赔偿结果,及时填写《成都市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快撤快处快赔协议书》;同时约定在24小时内(需在服务中心对外服务的时间范围内)到服务中心进行处理。

而夜间21时至次日早上7时之间发生的轻微道路交通事故,按照《快处办法》第五条第二款约定,“车辆可自行移动的,当事人在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警后,为防止撤离现场后对事故事实产生歧义,方便客户进行事故后续处理,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须采用摄像、照相、标划事故位置等方法固定事故情形和证据后,立即撤除现场,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等候交警处理”。

9、《协议书》的领取及下载;

《成都市轻微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快撤快处快赔暂行办法》实施后,被保险人在投保交强险和商业险时,保险公司将随保单向投保人免费发放《协议书》;也可以在本市各财产保险公司业务窗口、车辆管理所、城区各交警分局车管窗口以及“服务中心”免费领取《协议书》;《协议书》也可从网上进行下载,官方下载网址为:

(1)www.chengdu.cn(成都全搜索);

(2)www.scol.com.cn;(四川在线);

(3)www.newssc.net(四川新闻网);

(4)www.sia1995.net(四川保险网)

10快处快赔办理理赔流程(参见下图);




协议书下载(注意:下载后请解压)

成都市轻微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快撤快处快赔暂行办法下载:(注意:下载后请解压)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1366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0-10-28 21:51 | 显示全部楼层
“办法”可以的,各郊县(区、市)也可推行嘛!

两方“快撤”了,道路快通嘛!

“高手”车手些,更应将其《协议书》下载、打印并放在车上嘛!
参与人数 1 +6 收起 理由
王娅平 + 6

查看全部评分

发表于 2010-10-29 16:08 | 显示全部楼层
存一个备用··

发表于 2010-10-31 09:54 | 显示全部楼层
顶。。。支持。。。

发表于 2010-11-2 21:37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发表于 2010-11-4 23:31 | 显示全部楼层
好东西支持一下
经常遇到不大的擦挂,却把路堵了大半
现在的黄师傅太多了
此协议应为开车一族必备之物
发表于 2010-11-8 17:0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老打酱油的!

发表于 2010-11-27 02:32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1-1-5 15:06 | 显示全部楼层
好的

发表于 2011-1-29 10:40 | 显示全部楼层
在厦门的快速处理中有一条:属于轻微刮擦事故,当事双方没有快速撤离现场而导致重大交通拥堵,交警到场会从重处罚。
参与人数 1 小米椒 +12 收起 理由
王娅平 + 12

查看全部评分

发表于 2011-2-10 10:36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发表于 2011-2-15 03:42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1-2-20 20:15 | 显示全部楼层
160341v18ljve0l8n8dbl1.jpg

发表于 2011-3-3 17:32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1-3-6 10:54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是有一定的水准的

发表于 2011-3-15 11:23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楼主的分享!中国的发展就靠楼主这样的人了!
其实我只是来混小米椒的...

发表于 2011-3-28 15:4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挺好的呀

发表于 2011-3-28 15:47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错,这个肯定是支持的撒

发表于 2011-4-21 22:15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也给个完整的下载链接嘛  下都不晓得在哪里下

发表于 2011-5-4 10:04 | 显示全部楼层
存一个备用··

















香奈儿包包
包包批发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