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城管致网友书
遂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感谢广大网友对遂宁城管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参与,现就网友关心的占用城市道路设置机动车辆停车位的问题作以下解释说明。
市城管执法局在市城区部分道路人行道规划机动车停车位的原因:一是从历史看,过去对城市建设规划欠科学,城市建设缺少前瞻性,对包括停车场在内的道路交通设施基本没有考虑,市城区很多地段机动车辆如果不占用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根本无处可停。二是从现实看,随着社会经济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进程加快,市城区车辆飞速增加,从交警部门提供的数据看,截止2009年底,市城区共有机动车保有量10.4469万辆(其中汽车 2.0841万辆),新增汽车1.4168万台,同比增加了117%,是建市23年来年平均数的7.7倍。私家轿车年增长幅度近40%,停车位需求很大。为了有效缓解停车难和停车乱的问题,市城执法局会同规划、建设、公安、街道等部门,按照“便民、集中、规划”的原则,在市城区科学规划设置了机动车临时停放点85处,实施临时占道停车有偿保管服务,较好地缓解了群众停车难的矛盾,为机动车辆的规范停放创造了良好的条件。解决临时停车设置机动车辆占道停车位,在全国各个城市都较为普遍。
市城管执法局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构建和谐的静态交通局面。我局是由省人民政府授权在遂宁市城区行使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依法对市城区静态交通秩序进行管理。市城区占道停车位是我局会同交警、规划等部门共同规划设置的,并根据道路交通状况和周边交通设施变化不断进行调整优化,努力减少路面停车位设置,减轻路面停车压力。今年就先后取缔滨江路“圣母巷口-北河街口” 段、“金港名都”段和渠河路“金色海岸”段占道停车位,确保市城区交通畅通,停车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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